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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周的專欄中,我們用連續兩周的篇幅來介紹買權和賣權的特性。在選擇權的分類中,另一種重要的分類法,是依選擇權能否在到期日之前履約來分類。我們稱只能在選擇權到期日當天履約的為歐式選擇權?EuropeanOptions ;而能夠在選擇權到期日當天或到期前任何一天履約的,就稱之為美式選擇權?AmericanOptions 。
為什麼要把這兩種選擇權契約分別稱為歐式以及美式?其原因已經不可考。在選擇權契約存在的早期,最單純的選擇權契約規定,所有的履約行為都只能在到期日當天進行。但隨著市場的復雜度提高,愈來愈多的操作者要求在到期日之前履約的彈性,因此美式的選擇權也開始大行其道。
基本上,股票選擇權、指數選擇權、期貨選擇權等等在集中市場交易的選擇權契約,都是美式選擇權。但是在店頭市場交易的選擇權契約,如外匯選擇權和利率上下限?Caps?Floors 、交換選擇權?Swaptions 等等,大都是以歐式選擇權為主。所以,在未特別指定的情況下,外匯選擇權的報價銀行都會假設詢價者的詢價是針對歐式、而非美式選擇權。因此,一般而言,操作外匯選擇權時應注意,通常僅能在到期日當天要求履約,在到期日前是不能要求履約的。
或許,您會好奇,歐式和美式選擇權在操作上有沒有什麼明顯的差異,會不會在不同的情況下,出現有一方優於另一方的現象。根據財務金融理論,在考慮某些特殊因素(如現金股利)之後,美式選擇權可能優於歐式選擇權。例如,甲公司突然宣布發放較預期金額高的現金股利時,持有該公司股票美式選擇權的人可以立即要求履約,將選擇權轉換為股票,領取該筆現金股利;而持有該公司歐式選擇權的人就只能乾瞪眼,無法提前履約換股、領取現金股利了。不過,除了這個特殊的因素外,綜合其它條件,我們發覺美式選擇權和歐式選擇權並無優劣之分。
在直覺上,我們會認為既然投資選擇權取得的是權利,那?這個權利愈有彈性,就應該愈有價值。美式選擇權較歐式更具彈性,似乎就符合這樣的一個直覺想法,許多人認為美式選擇權應該比歐式的更值錢。但事實上,在我們把選擇權的價值如何計算說明後,您就會知道,除了現金股利等因素外,美式選擇權和歐式選擇權的價值應該相等。
若要再細分的話,事實上在美式及歐式選擇權之間,還有第三類的選擇權,那就是大西洋式選擇權?AtlanticOptions ,或百慕達式選擇權?BermudianOptions 。從字面上,您可以很輕易地看出來,這種選擇權的履約條款介於美式和歐式之間?大西洋和百慕達都在美歐大陸之間 。例如,某個選擇權契約,到期日在一年後,但在每一季的最後一個星期可以提前履約?可在到期日期履約,但可履約日期仍有其它限制 ,這就是最典型的百慕達式選擇權。
為了因應市場參與者各式各樣的需求,金融工程?FinancialEngineering 研究人員不斷的開發出各種千奇百怪的選擇權條款。但就履約時點方面的限制而言,大體上還是不脫上述三種型式的條款,可謂萬變不離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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