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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珠高速公路鄭州段,人們時常會發現高速公路兩邊,隔不遠就會有一個立柱廣告塔出現。內容豐富、制作精美的廣告塔頗引人注目,但卻因其緊鄰高速公路,且過多、過濫,時時分散著過往司機的注意力,導致多起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發生,被過往司機稱之為『視覺污染』和『隱形殺手』。
高利潤引來廣告商
按照營銷原理來講,這種立柱廣告塔屬於仰視廣告,大多是設置在城市廣場、商場、車站等人流量較多的地方,為的是吸引過往人群的視覺注意力,給消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那麼本應設置在市區的廣告塔,為何出現在高速公路兩旁?
一位經營戶外廣告多年的何經理告訴記者:廣告塔每年將近40%的高額利潤,是廣告商異常青睞高速公路兩邊的主要原因。只要能在高速公路兩邊佔到一個好的位置,賺錢肯定是沒問題的,正因為如此,許多人擠破頭都想在高速公路上分一杯羹。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今年3月,鄭州市政府為了美化市容,淨化城市空間,對市區范圍內嚴重影響市容和交通安全的塔式廣告進行清理整頓,不允許在市內設立立柱式廣告塔。
影響行車隱患多多
廣告商為了取得良好的廣告效果,把廣告塔設立在高速公路兩邊,對高速公路行車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隱患。河南省公安廳高速交警支隊苗雨露副支隊長告訴記者,商家把廣告設在高速公路兩旁,為的是吸引高速公路過往司機的注意力,在廣告內容設計上紛繁復雜,色彩更是鮮艷奪目,高速路上車速很快,駕駛員稍不注意就會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近兩年,因路邊廣告所引發的交通事故已有多起。今年3月,某企業司機駕車行駛在高速路上,看到自己廠家發布的巨型廣告,分散了駕車注意力,車輛在高速路上跑偏,撞在高速公路護欄上,造成車內多人受傷,車輛被毀;5月份,某企業經理讓司機在高速路上放慢車速,觀賞企業廣告,結果造成後車追尾事故,險些丟掉性命。當記者問起高速公路廣告應如何規范時,苗隊長說:影響高速公路行車安全的廣告牌如何處理,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
規范管理成新課題
截至目前,我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尚沒有一個統一的管理辦法,各省、市、自治區,都是自擇體制,自行管理。專家認為,高速公路兩邊在一定距離內設立標牌、商業廣告,應當報請交通安全部門審批,在確保安全不影響正常交通的情況下,可在收費站、服務區、高速公路廣場及隧道口等安全地段設立廣告。對於高速公路兩邊防護網以外的廣告,應該統一規劃,做到數量適當,間距合理,美觀大方,在設計圖案和顏色上應與公路標志有明顯的區別。對於已存在的『隱形殺手』有關部門應及早制定出相應的政策法規,鏟除不安全因素,減少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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