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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將於今年10月份對傳統草藥的市場准入方案進行再討論。此方案一旦通過,我國的一部分中藥將第一次以藥品的形式擺上歐盟各國的藥架櫃臺。與此相伴的是,歐盟亦將大幅抬昇傳統草藥的入市門檻,其當前初步限定凡申請入市的藥品必須是植物類藥品且具有30年以上的使用歷史,否則一概拒之門外。
這是歐盟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承認草藥使用的合理性,並提供一個簡化入市的法律框架。同時,歐盟此次制定的政策很可能對其他國家制定類似政策產生標准性影響。中國外經貿部等國家相關機構從今年2月起就多方面組織專家收集資料,准備文件以促使歐盟減縮年限,並承認中國中藥藥典。
2001年,我國中藥類商品對歐盟出口合計為5017.5萬美元,約佔國內醫藥類商品出口總額的9.4%,其中以藥材出口為主,佔到中藥類商品出口的95.3%,且大多以附加值較小的食品形式銷售到歐盟各國。
業內人士介紹,『傳統草藥』還沒在國內達成一個統一的概念,其主要是指100%從植物中提取的藥品。但國內中藥不僅有從植物中提取,還有從動物,礦物中提取的,這就限制了中國一部分中藥的進入。同時,新法案還要求注冊的藥品必須具備30年在歐盟的使用歷史或在其他國家使用30年、且同時滿足在歐盟使用15年的歷史證據;並且在傳統草藥的配方、適用癥等方面作出明確限制。這無疑給中藥對未來歐盟市場的開拓埋下『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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