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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某權威媒體上的一則《律師受權聲明》吸引住了記者的視線。
《聲明》稱,銅峰電子2000年招股說明書中刊登的1996年6月獲得銅峰集團原持有的安徽銅陵威斯康公司(以下簡稱銅威)74.48%的股份、成為銅威的控股股東的事宜,未獲得威斯康(香港)公司的同意,未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工商變更手續,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該股權變更為無效變更,銅峰電子從未合法持有過銅威的股權。
記者立即采訪了發表該《聲明》的威斯康公司代理律師趙強。趙代表委托人對記者說:『我們認為,銅峰電子的違法事實存在,其行為構成虛假上市。』禍根:當年不懂法
銅峰電子涉嫌虛假上市?如果《聲明》屬實,威斯康為何在銅峰電子上市兩年之後,纔向公司發難呢?記者迅速與銅峰董秘周小平取得了聯系。
周不否認《聲明》所述事件的存在。周稱:『當年組建銅威時威斯康出資360萬元。1995年銅威董事會上,在威斯康沒有出席的情況下,銅峰集團將銅威的權益劃給了銅峰電子。』
『由於當時我們對中外合資經營的相關法律缺乏了解,在銅威公司的問題上,當時沒有征求威斯康的意見。根據相關法律,銅峰集團在將銅威劃轉給銅峰電子之前,必須征得外資方的同意。』話語間,周小平頗有些無奈。引爆:被索賠3000萬
『你們這樣做是否違法了呢?』記者問道。
『問題的關鍵是,威斯康的代理律師向銅峰電子口頭表示,要銅峰電子拿出3000萬就息事寧人,銅峰集團是絕對不能允許的,這樣不就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嗎?』周小平說道。
記者隨即與銅峰電子的律師潘某取得了聯系。潘承認了索賠一事,並表示自己現正在上海與威斯康律師協商此事。
不過,當記者再次致電威斯康律師趙強確認此事時,趙稱:『在沒有得到委托人進一步的指示之前,不再向媒體披露更多的相關內容。』
看來,威斯康的確抓住了銅峰電子的『把柄』,這個『把柄』到底值不值3000萬,銅峰電子是否會就范?我們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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