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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朱小華的名字在媒體上消失了3年之後,再度出現。
新華社在15日公開的消息說:『近日,中央紀委、監察部通報了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原董事長朱小華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結果。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中央紀委、監察部決定給予朱小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15日有媒體把這個消息同『中國光大銀行最近被財政部查賬』相連。『盡管光大銀行和香港的光大集團有關系,朱小華過去也擔任過我們的董事長,但這兩個事件毫無關聯。』北京光大銀行有關人士解釋。
其實,早在1999年,朱小華就成為新聞熱點的主角。當時,他從香港回到北京,在香港光大集團董事長的位置上突然離開。盡管當時公開的說法是,這是正常調動,但還是引發了海內外媒體的很多聯想,香港股市上,光大集團旗艦光大控股的股價下落了3成。
在這之後的3年裡,民間有很多關於這位年輕部級高官被『雙規』的傳說,昨日被證實。
1996年,在赴香港擔任光大一把手之前,他擔任過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作為光大的第三任董事長,他的前任分別是王光英和邱晴。光大,是1983年在香港成立的直屬國務院的窗口公司,與中信公司齊名。
了解朱小華的人士說,平民家庭出身的朱小華,1949年出生,原籍浙江,早年從上海去黑龍江接受再鍛煉,據說他一直有『北大荒』情結。回上海後,他一直在金融系統任職,站過銀行的櫃臺,上過財經大學的夜校,擔任過金融管理處的處長,後來,有機會奉調進京,研究過西方金融學。他還去新華社香港分社工作過。
1993年7月,44歲的他做到了副部級的高官,並且是重要的位置:央行副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
雖然民間傳說,他被『雙規』可能與他在『外匯管理局局長』任上的一些做法有關,但是,今天新華社公布『朱小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時說,『他在擔任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巨額賄賂達數百萬港元;違反規定,個人決定、批准將數億港元貸給他人,給光大集團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15日新華社點明:『朱小華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檢察機關已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新華社的這個消息,在網絡上引發了討論。『如何建立金融界的監督管理體制』,是其中的一個討論熱點。
著名財經記者胡舒立公開評論說:『中國的金融業近年來有太多曲折事端,位高權重者就有朱小華沈沒和王雪冰去職;在各級銀行分行長、支行長以及金融機構總經理中,過失或犯罪落馬者更是無以數計。這些從反面印證了,(金融界)未來所能選擇的路向只能是不再躊躇,加速改革。』早在1999年,這位記者就發表名為《光大啟示》的評論說,教訓告訴我們,對光大、對『信托』、對『窗口』,因其公司業務具金融性質,迫切需要明確其究竟是政府機構還是獨立公司。
她說,金融界現在主要還是實行傳統的政府管理體制,主要人事任免由組織部門循舊例進行,激勵約束機制非常薄弱。因此,當前所進行的銀行改革,必須包括突破組織部門管理『金融乾部』的傳統模式,在市場上選拔人纔,以市場方式對待人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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