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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走私系列案8月15日在江門法院繼續審理,連育奇、陳得坤等五名被告因私設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港幣五億多元被送上法庭受審。
連育奇等五人均為廣東潮陽市人,分別在深圳市顏錫隆地下錢莊、汕頭市許鵬展地下錢莊工作。檢察機關指控,一九九九年九月,許鵬雁(另案處理)為轉移走私款項及為他人買賣外匯到境外,與連某釗、林益明(另案處理)合股在汕頭市設立地下錢莊,由許鵬雁二弟許鵬展(另案處理)負責錢莊的具體運作。
許鵬展先後糾集了被告連育奇、陳得坤、許烈雄等人從事非法買賣外匯的犯罪活動,自一九九九年九月至二00一年九月間,先後租賃汕頭市多處地方作為地下錢莊『辦公』場所。
許鵬展及被告陳得坤等人以若乾空殼公司名義在幾個銀行開設帳戶,然後與深圳市開設地下錢莊的顏錫隆聯系,然後又同香港中盛汽車(控股)有限公司的許小潔(另案處理)相勾結,三方利用異地外匯匯入、提取的程序『縫隙』進行了多次非法外匯買賣活動。
據統計,自二00一年三月至八月間,許鵬展的地下錢莊采用上述方式為曾某、葉某等十五名客戶購買港幣共計五億三千七百多萬元匯往境外指定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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