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財政部決定發行2002年記賬式(十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國債發行總額200億元,期限7年,發行期為200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發行結束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時以現券和回購的方式上市交易。
二、本期國債為固定利率附息債,票面年利率為2.39%,利息按年支付。本期國債從2002年8月16日開始計息,利息支付日為每年的8月16日(節假日順延,下同),2009年8月16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
三、本期國債由證券交易所市場2002年國債承銷團成員承購包銷,發行期內,承銷團成員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場內掛牌和簽定分銷合同的方式,在99.90元—100.10元的價格區間內向社會公開銷售。社會各類投資者可憑證券賬戶和基金賬戶,委托證券公司的營業網點購買。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02年8月15日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