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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電視臺《14點新聞》報道:衛生部今天發出公告,要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對其生產的保健食品的說明書、標簽限期進行自查自糾。
目前,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一些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違反規定,不按批准內容印制產品標簽、說明書,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擴大適用人群,變更食用方法和食用量,嚴重誤導消費者。
衛生部指出,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保健食品的說明書必須報衛生部審查批准,內容必須真實,產品的功能和成份必須與說明書相一致,不得有虛假。
衛生部要求,在今年9月30日以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對其生產的保健食品的說明書、標簽進行自查自糾,從今年10月1日起,凡保健食品說明書、標簽內容虛假的,將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衛生部希望廣大群眾對違法誇大宣傳的保健食品進行舉報,舉報電話是010—6879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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