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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還屬於發展中國家,房價與居民的經濟承受能力尚有較大差距。中國政府將通過制定和建立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制度,著力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
今天上午,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在此間舉行的『中低收入住房發展國際會議』上,就我國政府如何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作出承諾。劉志峰還透露了我國政府下一步將采取的政策措施:
繼續完善住房供應政策和分配政策,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標准、銷售對象的控制政策;廉租住房資金來源、運作模式和運行機制;集資、合作建房鼓勵政策;貨幣補貼資金來源和補貼發放的規范化等。
通過稅收鼓勵政策鼓勵中低收入家庭購房,包括進一步降低住房交易環節稅費政策,進一步利用稅收杠杆,鼓勵中低收入家庭購買和換購住房。
繼續出臺住房信貸鼓勵政策,提高居民購房支付能力,包括完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范個人貸款審查的程序和標准;完善住房保險政策,降低保險費率,明確保險賠付責任,減輕借款人負擔;大力發展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性貸款相結合的組合貸款業務;加快完善住房貸款擔保辦法,加強對擔保公司的業務規范和監督,推行標准化的擔保合同示范文本,有效地防范貸款風險。
加快開放住房二級市場,發揮存量住房在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中的作用,包括進一步減化交易手續、降低交易門檻,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給予優惠政策。
建立各級政府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目標責任制,對人均住房面積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的城市,在編制和審批城市總體規劃時,增加居住用地比率,並盡可能在規劃中預留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建設用地。
發揮社會力量,多渠道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包括鼓勵企事業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集資合作建房;鼓勵中低收入家庭成立住宅合作社解決住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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