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俗話說:人生本是一場戲,社會便是一個大舞臺,每一個人在這個舞臺上都在扮演著一個特定的角色。而無論是在臺上演戲,還是生活的游戲都是有規則的,離開了規則社會豈不亂套。一個演員,哪怕是表演天纔,也絕不可以臺上臺下都在演戲,戲裡戲外仍在演戲,那樣再好的演員也會演砸,也會演得收不了場!』——摘自王建中《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
劉曉慶是名人,劉曉慶曾經的經紀人王建中自然也是名人。自從劉曉慶最近因涉嫌偷漏稅犯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以來,王建中似乎更忙了———在有關劉曉慶的許許多多問題上,王建中應該很有發言權。
7月29日下午,記者約好同王建中下午4點見面。在見面的那一刻,記者發現王建中神色疲憊,表情凝重,他用略顯沙啞的聲音開始了他的第一句話:『我突然不想談了。』
事出有因。前一天下午,王建中接受了來自外地『十大媒體』的聯合采訪,王建中說自己本著『既不刻意回避,也不刻意逢迎,就他們所關心的我所能回答的做一點回答』的態度接受了各路媒體的采訪。
可是,王建中今天剛剛接到的各地傳真卻讓他憤怒了,諸如『劉曉慶進監獄,王建中該當何罪』、『劉曉慶違法,你有份嗎』之類的報道讓他感到忿忿不平:『某些媒體太不負責任了,為了所謂的新聞性、爆炸性,斷章取義,什麼語言都敢用!』
與劉曉慶的稅務問題無關
在劉曉慶被抓之後,很多人推測是王建中向有關部門檢舉了劉曉慶的偷漏稅問題,對此王建中表示:『首先這個問題我沒有必要回答,因為我沒有這個義務;其次,是不是我檢舉的並不重要。是我乾的,我不會說;不是我乾的,我更不會說。』
『國家的整體形勢在那兒,我王建中有那麼大的本事可以調動權力部門、政府部門幫我出一口氣嗎?如果我王建中有這個本事,那劉曉慶還敢欠我錢嗎?還敢欠我錢到今天嗎?還敢揚言「你到哪兒去都告不過我」嗎?』
王建中一再向記者表示:『我是與劉曉慶有關,而且關系比較復雜,否則我會去寫洋洋灑灑二十幾萬字的書嗎?但我與劉曉慶的稅務問題沒有任何關系,我和劉曉慶的官司跟劉曉慶的偷漏稅案完全是兩碼事兒。』
據王建中介紹,他只跟劉曉慶合作過《火燒阿房宮》一劇,《火》劇一結束,王就離開了。後來,劉又拍了四部電視劇。
王建中表示:『我對劉曉慶的賬目問題確實不了解,我也不應該去說三道四。我沒有掌管《火》劇的賬目,如果是我掌管的,我把自己賺的錢放兜裡,把劉曉慶的給劉曉慶,把投資方的給投資方,那我和劉曉慶還有官司可打嗎?就因為是劉曉慶管賬、賴賬,纔構成她欠我的錢。』
至於《火》劇的賬目和經營情況,王建中補充說:『《火》劇的操作現已無密可保,因為我在和劉曉慶打官司,所有的證據都已交給法院和有關部門。』據說,王建中的這番話後來演變成了他向有關部門提供劉曉慶偷稅漏稅證據的種種傳言。
關於名人辦公司
對於名人辦公司的問題,王建中表示:『我現在不願意談,一是我覺得自己談這個問題沒有權威性,二是好多反思的東西最好等到事情水落石出的時候再談,等它構成對社會的一種教益、一種警示的時候再去談,現在談還為時過早。』
然而,具體到曉慶公司的種種經營情況,跟隨了劉曉慶4年的王建中可以說是了如指掌。他在《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中寫道:『劉曉慶肯定不是什麼企業家,更不是什麼大企業家,因為她根本不具備作為企業家的基本素質和必備的要素。』王建中認為,劉曉慶之所以有今天的『顯赫?,是因為『主要是歷史的條件,社會的發展為她創造了成名的機遇,而她把握了這個機會,自我包裝,自我炒作。當然劉曉慶自己還有一整套的經營秘訣,纔得以有今天。』
王建中將劉曉慶的經營『秘訣?歸納如下:
一個核心:只認錢不認人。
兩個重點:1、外地是重點;2、40歲以上的企業老板是重點。
兩個基本原則:一分錢不掏的原則,有錢賺就乾的原則。
四個主要方法:1、媒體炒作法;2、合同圈套法;3、更換法人法;4、頻繁換人法。
王建中說他和劉曉慶合作之初,劉曉慶就向他面授機宜,『你多到外地去找一些老板、企業合作,北京不行?。為什麼『外地是重點?呢?王建中解釋說:『一來在北京不如外地土老帽好騙,再者在北京人家亦知道你的名聲,誰跟你合作?劉曉慶有那麼多所謂的項目,不都是外地做的嗎?其實99%是假的,全是拿對方一筆錢,賣個名給別人。?
關於劉曉慶經營中的『一分錢不掏?原則,王建中講:『劉曉慶經營中向來是空手套白狼,錢只要進了她的腰包,絕不掏出來一分,投資不會掏,公益事業贊助不會掏,自個用也捨不得。所有的外面合作項目,大都是賣個名,從無實質性地掏出錢來。許多慕名而來,滿以為劉有多少錢,多麼俠肝義膽,希望劉能投資或資助一點的人,無一不是滿懷希望而來,掃興而歸。?
在王建中看來,劉曉慶在『合同圈套法?上太有經驗了,玩的爛熟,『劉曉慶在跟你合作時就事先設下了圈套,就是做好最終要蒙騙你、要和你打官司的准備?。王建中還記得,1996年11月8日,劉曉慶跟他簽的《關於對發行部超額發行的獎勵提成協議書》,明明是跟他談好的,爾後落實在文字上,而且劉曉慶本人和王建中本人簽字蓋章,兩人還分別在兩頁的協議上加簽了騎縫章。王建中以為自己不應該有任何擔心和懷疑了,然而,王建中後來發現劉曉慶還是利用了他的一個疏忽,她事後說:『我不是同王建中簽的,是同曉慶公司發行部簽的。我不欠王建中的錢。?『哪裡是在經營合作,哪裡是在做生意,分明就是明搶。?王建中說,『我的教訓太深刻了!可以說有切膚之痛啊。?
記者采訪王建中的過程,也是王建中不斷地接聽電話的過程,北京的、南京的、成都的媒體不斷地打進電話。對於種種傳言,王建中毫不掩飾地表現出了厭倦:『我簡直煩透了!大家都說我在亂說,可我亂說了什麼,你們披露一點出來啊。』
在接受江蘇電視臺的電話采訪時,王建中說:『劉曉慶涉嫌偷稅被抓一事,對目前增強全民的稅收意識來說是一個比較大的事件,對社會應該起到一個積極的作用。』
談及如今盛傳一時的《明星末路》、《泥腿子狀告大名人》兩書,王建中向記者解釋:『這兩本書不是我寫的,我只寫過《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去年我就說過,在我和劉曉慶的官司了結之後,我會再寫一本書,把劉曉慶在法庭內外的所作所為全寫出來,公諸於眾,以引發一些社會上的思考。』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