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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爾訴網絡作者陳毅聰名譽侵權一案暫時停頓。7月24日上午,被告陳毅聰稱其律師收到此案審理法院———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法院的傳真,傳真上稱,原定於7月26日的開庭時間向後推遲,具體開庭時間未定。嶗山區法院有關人士7月29日向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
據陳毅聰稱,法院對推遲開庭的解釋是考慮到被告提出了管轄權異議。法庭還決定會給足被告舉證期。這意味著,此案的開庭審理至少會延後近兩周。
海爾起訴
人們有點意外地得到了海爾起訴的消息。消息稱,7月5日,青島海爾集團公司向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訴狀,起訴網絡作者陳毅聰。
訴狀稱:『在2002年3月25日,被告撰寫了標題為「海爾的真相:居危思進」的文章並同時刊載在網頁上,署名「成一蟲」。後被告又在《時代財富》(2002第五期,總第七十四期)上發表了題為「海爾謎團」的文章,兩篇文章內容基本一致。文章中多處以捏造、虛構的事實對原告進行詆毀,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海爾請求判令陳毅聰『立即停止侵權,將侵權文章從互聯網上刪除並回收所有侵權雜志』,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萬元』,並要求本案所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接到訴狀後,陳毅聰在北京安理律師事務所聘請了劉育琳、魏君賢兩位律師為自己的代理人。劉、魏兩位律師也是世紀星源訴《財經》名譽侵權一案的被告代理律師。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財經》敗訴,要求《財經》公開道歉,並賠償30萬元。
案件轉折
劉育琳和魏君賢7月22日向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法院致函,請求該院『駁回原告的起訴』,或者『令原告修改其起訴狀,達到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要求』。
劉育琳透露,法院接到函件後與他達成口頭協議:原定開庭日期作廢,向後推延。他說,法院之所以只給被告15天的舉證期,是因為他們一開始認為這只是個很簡單的小案子。
本案主審法官未對此發表看法。海爾集團新聞發言人也以『身為當事人,已進入審理程序』為由婉拒了記者的采訪。
結局未知
推遲開庭讓這個案子愈發撲朔迷離,因為本案還涉及其他的復雜因素。
陳毅聰稱,接到海爾訴狀之前他曾接到過海爾證券部有關人員的電話,說英國《金融時報》的文章《中國韋爾奇遭到媒體圍攻》中,大量引用了陳文章的字句。在《金融時報》6月25日發表的文章當中,陳毅聰以西南證券分析師的身份多次出現。但陳毅聰堅稱,《金融時報》從未對他進行采訪。
《金融時報》上海辦事處也接到了海爾的電話,他們稱,海爾認為這篇文章影響惡劣,但海爾沒有與他們進行更進一步的交涉。陳毅聰文章的首發地『硅谷動力』網站和《時代財富》雜志同樣未受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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