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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的出臺明確了增發政策,符合條件的公司很快將被『放行』。但在未來,由於增發門檻明顯提高,上市公司將主要依靠配股或可轉債方式進行再融資。
備受關注的增發門檻在本周末終於明確。中國證監會正式頒布並實施了《關於上市公司增發新股有關條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給增發設定了連續三年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的『高標准』,並要求增發新股超過股份總數20%的,提案須獲得半數以上出席股東大會的流通股通過。
就此投行人士指出,目前能夠符合增發條件的公司數量將大大減少,而且受限於流通股東的表決,未來按照新標准真正能夠實施增發的公司數量會很有限。
今年以來,雖然二級市場一直比較低迷,但上市公司增發呈愈演愈烈之勢。據統計?僅前5個月上市公司通過增發募集的資金量就大大超過了以往任何一年。另外,還有上百家公司提出了增發方案。
增發的過多過濫給二級市場帶來了較大壓力,直接的表現就是提出增發預案的公司股價應聲而跌。面對這種情況,證監會在6月初悄然停止了擬增發上市公司材料的受理工作,並在其後暫停了發審委對擬增發公司的過會審核。6月22日,證監會公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成為本次《通知》出臺的基礎。
政策變化體現於三方面據業內人士分析,這次《通知》對增發政策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最明顯的變化就是對增發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要求大幅提高。《通知》規定上市公司(不含重大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申請增發時,應滿足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且最近一個年度不低於10%的要求。國都證券研究中心的吳明特別指出了數字之外的一個問題:10%要求是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與扣除前的淨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計算依據,這就避免了上市公司靠出賣資產等臨時手段提高盈利的可能性,大大擠掉了公司業績方面的『水分』。
本刊信息處理室選擇了2001年度報告中公布了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的667家上市公司為樣本,統計出滿足上面條件的上市公司只有102家。
更直接的一個數據是,證監會的統計顯示,對於目前已經通過發審委審核的26家擬增發上市公司,符合《通知》條件的只有7家公司,可以繼續安排發行;對其餘19家公司,則提出在其適當調整融資方式、降低融資規模的前提下,按個案方式處理。
另一個變化在於流通股股東有了空前的發言權。《通知》規定『增發新股的股份數量超過公司股份總數20%的,其增發提案還須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流通股?社會公眾股 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國都證券的吳明表示,這賦予了流通股股東發表意見的權利。他認為個人投資者很可能因為所佔股份少影響力有限或缺少路費、時間等原因放棄表決權,但持有股份較多的基金、券商或其他機構投資人會充分行使這份權力。這些機構投資人通常更有理性,因此《通知》利於機構參與到上市公司的治理之中,防止上市公司為過度圈錢行為。
此前金信證券研究所一篇《配股與增發的相關者利益分析和政策研究》報告顯示,由於中國存在的二元股權結構,非流通股股東通常處於控股地位,增發方式會造成財富值的轉移,使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受到嚴重打擊。
而鵬華基金公司的一位經理證實了上面的情況。他表示,2001年以來公司在投資時的確很注重上市公司是否會增發新股,如果有這樣的意向,鵬華很可能就對其股票『敬而遠之』。據說不少基金公司都曾經在增發問題上吃過虧。因此他見到《通知》的第一反應就是『挺好的』。
《通知》的第三個新意在於對融資後投入項目有了要求,提出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完工進度不低於70%』的要求,業內人士認為其參照標准很可能依據上市公司的投資項目進展披露。這被認為是事後監管的重要內容,可以防止上市公司籌資後改變當初的承諾肆意揮霍,或投入委托理財等。
金信證券研究所的李康所長認為,對於投資項目的事後檢查有利於在多數股權不流通情況下,解決市場融資的一些『痼疾』。但他也指出,《通知》對此的規范還顯得不夠具體,沒有提出違規的上市公司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因此威懾力還不夠。據介紹,在國外對於募資項目更改的上市公司可以進行『現金的強行分配』,將沒有用於原有投向的資金歸還出資的股東,李康認為這是國內可以效仿的。
提出增發的公司怎麼辦對於未來增發公司的發行速度進展如何?投行人士認為,此次《通知》的出臺明確了增發政策,符合條件的公司很快將被『放行』。但在未來,由於門檻的提高,上市公司熱衷於增發的現象將明顯改變。
投行人士表示,對於目前提出增發但還沒有過會的上市公司,按照新標准執行是毫無疑問的。主要的懸念點在於已經通過了發審會但還沒有拿到增發批文的上市公司。
事實上,在征求意見稿公布後,已經有不符合通知條件的過會上市公司通過與證監會協調,改變了融資方式,而另外一些上市公司也在緊急磋商中。
草原興發日前公告由增發變為了高比例配售,擬配售比例不超過10:7。據業內人士透露,『增轉高配』的前提是大股東要實實在在拿出現金配售。
另一家已過會公司的證券部張先生表示,公司還沒有接到證監會關於調整融資方式的通知,對於方案是否需要變更的問題還在研究中。
贛粵高速董事會辦公室牛主任認為,按照對通知及補充說明的理解,公司恐怕需要修改融資方案。新方案只能比照配股方式,要受到30%的比例限制,這樣一來融資額將會減少30%-40%。而此次募集資金投向的贛粵高速作為江西省重點建設項目,其中的定南段工程已於7月18日開工,僅此一段投資就在8億元左右。贛粵高速假如不能按原定方案增發,勢必對項目進行產生較大影響,至於如何填補資金缺口,公司還在想辦法。
而對於原來准備增發的上市公司來說,門檻提高也加大了采用這種方式融資的操作難度,於是紛紛放棄增發,改為選擇配股、可轉債等其他方式。在周五《通知》公布同時,蘭寶信息、東軟股份、峨眉山不約而同地發布了變更再融資方式的公告。不過,在談到這些公告與《通知》在時間上的巧合時,這些公司表示,放棄增發固然有對《通知》征求意見稿中高門檻的考慮,但更多的還是受到市場環境限制的結果。
對於未來公司再融資方式的選擇,興業證券投行部的一位經理預計,鑒於目前流通股股東通常因為增發而遭受二級市場損失,而今後流通股股東對融資額在20%以上的增發擁有發言權,所以絕大多數增發可能會被否決。而融資規模在20%以內的增發業績要求高於配股,而且融資規模也小於配股的30%,所以未來配股將成為上市公司直接融資最主要的方式。
對於一些特定行業的上市公司,比如銀行業、基建業等,業內人士認為如果它們達到了10%的門檻要求,也符合了發行可轉債的要求,所以這些公司很可能選擇融資規模更大的可轉債方式。吳明預計,可轉債在明年上半年有望掀起一波浪潮。
但增發依然有自身獨特的『魅力』。遼寧證券研發部經理張冬峰指出,當前配股要求大股東必須繳納配售款,而增發在20%時仍由大股東『說了算』,大股東還可以不認購增發的股份,這對一些需要資金而大股東又現金流不足的上市公司依然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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