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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因違反證券法規,最近受到了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和處罰。
經中國證監會調查,2001年4月13日,金安公司在光大證券上海斜土路營業部,利用個人帳戶A385561652帳戶買入"PT網點"股票,當年9月14日賣出,盈利77.8252萬元。上述行為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四條"法人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買賣證券"行為。
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決定沒收金安公司違法所得77.8252萬元,並處罰款77.8252萬元,責令金安公司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的15日內注銷其所設立的個人股票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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