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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民營經濟快速發展,江西省日前決定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民營經濟准入『門檻』,壯大市場主體。
為促進民營經濟快速發展,江西省工商局決定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簡化前置審批事項。二是放寬注冊登記的限制。實行民營企業注冊資本分期注入制;放寬冠省名限制,支持幫助規模較大的企業注冊登記無行政區劃企業名稱;支持民營企業組建集團;推行營業執照預備期制。三是放寬經營領域。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水利、交通、能源、公交、電力、供水、道路垃圾處理、環衛設施等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項目的投資和經營;鼓勵省內外民營企業及民間資金采取購買、承包、租賃等方式,參與國有、集體企業改制,鼓勵其相互參股,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給予民營經濟用地者與國有、集體企業用地者同等待遇;四是鼓勵下崗職工創辦民營企業。下崗職工、就業轉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憑勞動、人事部門發放的下崗或失業證,一次性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和注冊登記,並免繳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各種證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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