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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滬深兩市已有三百餘家上市公司陸續發布了半年度業績預告,而年報、半年度報告、季報的業績預告問題也引起了市場各方的關注。記者就此采訪滬深交易所負責人並了解到,自今年開始,上市公司業績預告的做法發生了較大變化。監管部門已確定了『前一季度預告後一季度業績』的原則。
據滬深證券交易所有關負責人介紹,上市公司預計2002年上半年可能發生虧損或者盈利水平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或增長的,應當在第一季度報告中披露,因此交易所不再要求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結束後及時刊登業績預告。如果經過第二季度的經營,公司上半年的實際情況與第一季度季報曾做出的預計差別很大,則公司應及時公告並說明原因。
滬深交易所負責人透露,由於上述新業績預告制度系於今年第一季度首次執行,為保證平穩過渡,交易所給了部分上市公司一定的適應時間。近期部分上市公司陸續公布了半年度業績預警或預盈公告,實際上是對第一季度報告的補充,這種做法是對投資者負責的表現,體現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意識有所提高。
滬深交易所負責人提醒上市公司,從今年中報起,新的業績預告原則將嚴格執行,根據半年報准則和滬深證券交易所發布的半年報工作通知,今年的半年度報告同樣需要公司對1-9月份的業績大幅變動進行預測。如果第三季度報告可能出現虧損、業績大幅下滑或增長,公司應當在半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
滬深交易所的負責人希望各上市公司認真對待,做好半年度報告的編制和披露工作。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交易所也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業績預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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