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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日前頒發《關於加強焚燒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首次在行政規章中明確『禁止露天焚燒和簡易焚燒銷毀罰沒物資及假冒偽劣商品』,標志著廣東省在對待如何處置罰沒物資認識上的一次觀念性轉變。
根據這一《通知》,今後廣東省大中城市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停止新建單廠日處理300噸以下的生活垃圾焚燒項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2005年底前必須建立在線自動監測系統;其他地區嚴格限制新建單廠日處理300噸以下的生活垃圾焚燒項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2007年底前必須建立在線自動監測系統;所有在線自動監測系統要與環保部門的監控系統聯網。如果要對廢棄或危險的物品進行銷毀,應在環保部門的監督下處理。
廣東省環保部門人士指出,全國近年來每年繳獲罰沒假冒香煙100萬箱,毒品400多噸(含制毒化學品),光碟數千萬張,假酒、假奶粉、假冒日用品若乾噸等,如全部付之一炬,其釋放的毒煙和有害氣體將嚴重污染大氣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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