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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北京,炎熱侵襲著人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法庭的氣氛如同室外的天氣一樣,激烈地衝擊著聽審人們的心,這就是被媒體廣為宣傳的陸家豪告證監會一案的庭審現場。激烈的庭審在持續了四個多小時之後,法官宣布將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作為案件主角之一的陸家豪即返回鄭州老家,專心等候宣判結果。
正在等待宣判的陸家豪在做些什麼?想些什麼?又是如何看待自己的遭遇的呢?6月27日,鄭州,一個雨後濕潤的下午,記者敲開了陸家豪的家門。這是一棟很老式的臨街樓房,街市的喧囂不絕於耳,而這似乎一點也不影響陸家豪的思緒。在狹窄的客廳裡,陸家豪往事重提。
做董事不是我要求的
記者:你一直都堅持說自己沒有在鄭百文領取任何報酬,但當時是鄭百文主動請你,難道沒有跟你談起薪酬的問題嗎?陸家豪:我和李福乾是1994年在『兩會』期間認識的,當時我對股份制有個發言,他非常欣賞。他當時正忙於公司股份制,就口頭跟我說要聘請我做公司社會上的董事。當時我跟他說我很忙,教學工作社會工作都很忙,沒有時間參加你們的經營管理。他說不需要你參加經營管理,你只要做名譽上的董事就行了。1995年元旦的時候,他打電話告訴我上級批下來了。我就這樣成為董事了,是社會董事。他說不參加經營管理,報酬怎麼辦?我說不參加經營管理,沒有勞動,根本不需要報酬。 他也說了,我們要你的本意,是要提高我們董事會的形象,我們董事會都是中專,有的是高中,最好不過是大專,你進來,就讓我們平均水平有所提高。
記者:你後來被稱為獨立董事,這一稱呼從何而來?陸家豪:公司要重組,三聯集團要入主鄭百文。那時為規避銀行風險,銀行把債務轉給了信達,信達成了新的債權人。三聯找到信達,要用6億買下它的債務,從而來重組鄭百文。三聯、信達、市政府等各方面,他們要把鄭百文的重組按照國際上市場化的重組來進行,那麼必須要有一個代表中小股東利益的獨立董事。因為我不是鄭百文內部的人,又是高級知識分子,可以做獨立董事,因此各方面都來說服我,讓我從社會董事改稱獨立董事。
記者:那時候,滬深市場的上市公司還沒有獨立董事的規定啊?陸家豪:是按國際上來的。我國不是有很多這樣的情況嗎?先有社會上的事實,然後再加以規定。不管是社會董事,還是獨立董事,都不是我要求的,是一種社會責任感讓我接受的。他們也沒給我任何聘書,報上去就給批了,然後通知我,沒有任何手續。
記者:你沒在這方面提出過異議?陸家豪:這本來就不是我朝暮追求的。有沒有聘書,我根本就不計較。
鄭百文不是巨虧
上市記者:你是什麼時候知道鄭百文被調查的?陸家豪:公司被調查,是在媒體報道後纔知道的,之前我們根本不知道。有報道說鄭百文是巨虧上市,我就得要查一查。如果報道說的是事實,我就要代表中小股東要求起訴鄭百文,因為他虛假上市,欺騙中小股東了嘛。可是,我調查後發現,鄭百文絕對不是巨虧上市,鄭百文上市前三年是盈利的,這都是有審計數據證明的。
記者:有什麼證據嗎?陸家豪:以我拿到的證據來講,鄭州的證券公司有個報告,明明寫到19562萬元全部收到,已轉交給鄭百文公司。而公司內部,當時專門管股本金登記賬戶的會計也可以證明,這筆錢到賬,銀行上是有賬號的。證監會說,1992年到賬334萬,其他的都是1996上市到1997年到賬的。我對這個說法是有異議的,我希望他們能把這個數據具體化,1992年的334萬到底是幾月幾號,銀行賬號是多少,鄭百文賬戶登記序列號是多少以及其他的1996、1997年的股本金到位時情況。我希望他們能具體地向媒體公布。沒有想到會被鄭百文牽連
記者:有報道說你參加了每一次董事會?陸家豪:我一年就參加兩三次董事會,通知我就去參加,不通知我就不去,有時因為有課通知了也不能去。1997年年報我參加了。我當然同意年報,為什麼不同意?上邊有注冊會計師寫的標准意見。
記者:你有沒有主動去了解年報的內容?陸家豪:我怎麼主動了解?從外部來講,年報上都有注冊會計師的簽字,他們是國家批准的專業人員;從內部來講,監事會認為公司奉公守法,完全符合國家的法制法規。一個內部一個外部,都是代表國家的,你想我能怎樣?當時,1995到1996年間,從中央到地方,給鄭百文一系列的扶持,而1997年1月份,鄭州市政府還決定評鄭百文為河南省的明星企業。
記者:你有沒有想過會被鄭百文牽連?陸家豪:根本沒有想過。我現在給你看證監會的處罰決定。第一,他說虛假上市、股本金不到位。那具體到位不到位先不管,就按他所說的股本金不到位、虛假上市,1992年發行,就得由1992年的董事會來承擔這個虛假,對不對?為什麼1992年的董事會成員不承擔這個責任,卻要求我這個1995年的董事來承擔呢?第二,他說鄭百文在1996年有個巨額投資隱瞞的事實,是經過董事會批准過的,而董事會批准的證據他們拿不出來。還有,說配股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與信息披露不符,那我就問,配股是公司行為還是個人行為?因為配股的情況沒有通過董事會,董事會沒有讓這麼做呀,應該是公司行為。
把上訴進行到底
記者:處罰做出後,公司和有關方面對你有什麼表示嗎?陸家豪:當需要你的時候,好話說盡,重組成功了,就再也沒有人過問我的事了,對我罰10萬塊錢,和他們沒有任何關系了。只有國家股的代表周松安曾說過,向上級反映,罰款能夠減免最好,不能減免,由公司來交。但後來又說,市裡主管領導不同意,個人罰款不能由國家來出。
記者:其他董事是怎麼對待處罰的?陸家豪:都提出異議,都被駁回了。只有我提出上訴,因為我覺得,這太虧了呀,他們拿了工資報酬,他們不敢打官司,怕輸了。我本來就是想把這事兒講講清楚,因為社會上怎麼說呢,說對我的處分太輕了,只罰10萬塊錢,鄭百文巨虧22億,每個董事至少還不得拿四五百萬?我得把這事給澄清,輸贏對我來講是次要的,我要通過法院,讓社會看看,我到底是虧了呢,還是便宜我了。
記者:你為什麼沒有參加處罰聽證會?陸家豪:處罰出來後,只有我一個人要求舉行聽證的。這時,有關方面打來電話說,鄭百文重組正處在關鍵時刻,千萬不能受風吹草動的影響,你這一聽證,肯定會引起媒體的關注,引起股民的關注,本來是比較平靜,不能起波浪。這樣,我主動把申請聽證的材料又拿回來了。我一直都是在考慮各個方面的利益的。
記者:有關方面是指誰?陸家豪:好幾個方面都打過電話。我只能說到這個程度,具體的我就不能說了。
記者:你當初想要打官司的時候,是什麼想法?陸家豪:就是想澄清事實。對審判結果不抱很大的希望,當然也抱希望,希望它是公正的。我想如果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話,我是要贏的,所有的證據都在我這兒。
記者:審判結果出來,你如果敗訴了怎麼辦?陸家豪:按和律師商量的結果,到高院上訴,走到底。
記者:你怎麼評價自己的遭遇?陸家豪:實事求是講,我進鄭百文董事會並不是我主動想要的。後來讓我掛個名呢,我覺得也可以,正好表明我對股份制的支持。而且,鄭百文當時是明星企業,進去也沒有什麼壞處。可是,他不但沒有給我帶來榮譽和財富。相反,使我陷入災難和痛苦。我一生當中,除了教學,沒跟人打過官司,這次是被逼的沒有退路,纔打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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