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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有關媒體披露各界普遍關注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下月有望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消息,記者獨家采訪了基金法草案工作小組組長、著名經濟學家王連洲,正在出席一個會議的王連洲在百忙之中接待記者時談到,《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能否順利通過例行的工作程序還很難確定,還要開2-3次會議研究討論決定,可以說變數仍然很大。
王連洲表示將加快立法進程。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有關部門已對《投資基金法》的有關內容形成幾大共識:堅持統一立法,將證券投資基金及創業投資基金涵蓋其中;以基金的組織形式分類基金,公司型基金將與信托型基金並列存在,為法律關系簡單的公司型基金留下發展空間,並將以募集方式定性基金,將其分為公募和定向。
記者觀察到,有消息披露備受各界普遍關注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草案,是在對原有內容進行調整以後,已經得到相關各部門的認可,於日前正式制定完成。如果能夠順利通過例行的工作程序,該草案將極有可能提交8月下旬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據介紹,由於各方面條件尚不成熟,新草案去掉了原草案包含的產業投資基金等內容。法律名稱也由《投資基金法》改為《證券投資基金法》,將該法界定為專門明確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地位和規范其行為的法律。其他類型的投資基金將在條件成熟時,另行立法或修訂相關法律。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程序,一部法律草案一般要經過人大常委會2至3次審議方可通過。
王連洲介紹,原來討論中的投資基金法草案本准備對基金作統一規范,產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都要在該法案中得到體現,但由於有關方面和學術界專家學者意見不一,協調起來困難較大。因此,本著成熟一個,推出一個的原則,為了減小出臺的阻力,提高順利出臺的系數,主張單獨起草證券投資基金法的思路被有關方面采納。
王連洲還透露了基金立法研究將有新的拓展:基金組織形式原先分為契約型與公司型兩種,現在將可能拓展分為信托制、公司制、有限合伙人制等形式。與此同時,新方案還取消了對公司制基金組織形式的具體規范,只對信托制基金作出規定。
而投資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組副組長、著名經濟人士曹鳳岐還透露,投資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組已對投資基金法進行了全面修改,此次最主要的修改內容是將有關創業投資部分內容,從原來的《投資基金法》草案中刪除,使《投資基金法》變成純粹的《證券投資基金法》。曹鳳岐解釋,創業投資資本與證券投資資本原本就有許多不同,前者主要投向實業,後者主要投向金融領域。國際上通行的《投資基金法》,一般都不包括創業投資。對創業投資的規范將另外形成專門條例,這對創投業並不是一件壞事,創投資本受專門的創投業條例規范,發展空間會更加廣闊。《投資基金法》變為《證券投資基金法》後,指向更明確,內容更簡單,容易得到各方認同,縮短出臺時間。
因此,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在當前證券市場的狀況,基金業應該有一個公平合理競爭的游戲規則,使之發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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