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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深圳企業到境外投資辦廠,更好地利用境內外市場和資源,近日,深圳出臺多項扶持新政策,為從事境外加工貿易的企業大開綠燈。
新出臺的政策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利用國際資本市場到境外發行股票、債券,進行收購、兼並,廣泛籌集資金,及在香港或國外上市支持實行企業外派員工工資待遇屬地化。即允許駐外企業參照當地企業的分配機制,逐步向當地收入標准靠攏,並可視企業情況對個人獎勵紅股、紅利或期權等。
對列入深圳2002年重點扶持項目范圍的境外加工貿易投資項目,承辦企業從商業銀行申請的周轉外匯貸款,在中央外貿發展基金貼息20%的基礎上,深圳市外貿發展基金中再給予20%的貼息。
對企業經批准到海外新興市場投資建立深圳產品營銷網絡,承辦企業從各商業銀行申請的周轉外匯貸款,由市外貿發展基金給予20%的貼息。
深圳去年的28個境外加工貿易項目,帶動了設備和原材料的出口近6億美元。目前,又有近30個境外加工貿易項目,協議投資額1.2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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