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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游局首次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導游計分制管理,從制度上規范導游人員行為。
針對旅游活動中欺客宰客、打著旅游旗號非法『伴游』等現象,國家旅游局把導游人員的違規行為歸納為27種,設置相應的處罰分值,同時開展大規模的旅游專職執法檢查,對導游進行動態管理。在23個重點城市中已通過IC卡實行計分管理,並將逐步實行全國聯網。
各級旅游管理部門對全國導游人員進行了培訓,同時全面清理導游隊伍,共清理了近四分之一的不在職和不及格的導游。對城市旅游行政人員進行計分辦法培訓,1200多名工作人員經過國家和省兩級培訓,取得計分檢查證。
經過大范圍的檢查和督促,導游人員不持證上崗、不打團旗等違規行為基本消除,無證上團、誘導、強迫購物、擅自增減游覽項目和變更旅游線路等嚴重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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