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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7月12日開始,中國大陸至少有3家銀行開始受理兩岸通匯業務。
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7月11日同時宣布,在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兩岸通匯業務的批准後,兩家銀行已經開始受理此項業務,為兩岸百姓提供更加完善而節省成本的金融服務。交通銀行有關負責人則告訴記者,從現在開始,只要客戶有需要,就可以到交行辦理通匯業務。
工商銀行發言人7月12日在北京宣布,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工商銀行與合作金庫銀行等臺灣地區的22家銀行、12家外資銀行在臺灣地區的分行交換了結算控制文件,正式建立了代理行關系,從而連通了大陸商業銀行與臺灣地區銀行直接通匯的渠道。從即日起,工商銀行全面受理公司客戶和自然人與臺灣地區的各類結算通匯業務。
已經開始受理此業務的還有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建設銀行新聞發言人稱,中國建設銀行與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等13家臺灣地區銀行的離岸銀行業務分行(OBU)以及10家外資金融機構的臺北分行於7月4日交換SWIFT密押,正式建立了代理行關系。在此基礎上,建設銀行各分行即可開展非信用類結算業務,如匯款、信用證通知、出口托收、進口代收等,並嘗試有限的信用類結算業務,如信用證議付、遠期信用證項下匯票承兌、打包貸款等。不過,由於兩岸的貨幣互不流通,直接通匯不能是匯人民幣或者新臺幣,而只限於美元和港元。
臺灣相關消息則指出,臺灣本地的外匯指定銀行開辦兩岸直接通匯後,可受理對大陸地區匯款項目。
據了解,5家首批獲得人民銀行關於開辦此項業務批准的大陸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都是國內具有較為完善的結算網絡和結算工具的商業銀行,在兩岸通匯這項業務上,都由各行申報具體業務,人民銀行批准後開始執行,但具體業務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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