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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今天宣布,上證所在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持股狀況進行抽查時,發現個別上市公司存在董、監事及高管人員在任職期間買賣本公司股票的違規行為。據悉,上證所已對這些企業和個人進行了處理。
近日,上證所結合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的高管人員持股情況,對滬市54家上市公司600餘位董、監事及高管人員的股票交易情況進行了抽查。
上證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抽查表明絕大部分上市公司能夠嚴格遵守證券法規的有關規定,但也發現一些上市公司董、監事沒有按照規定履行申報義務,個別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甚至以利用未申報的其他股票賬戶等變通手段買賣本公司股票,導致其所持的股票未按法定要求處於鎖定狀態。
據悉,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上證所已要求相關上市公司及時收繳這些董、監事及高管人員的違規所得收入,並對情節較嚴重的4家上市公司的8位董、監事作了內部通報批評。在此基礎上,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出通知,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對照有關規定,自行核查公司高管人員持股申報與鎖定的情況。
這位負責人指出,上市公司董、監事由於職務或工作上的便利,先於其他投資者獲取信息,在信息獲取上處於優勢地位。他們利用優勢從事證券交易,勢必較其他投資者有更多獲利機會,就可能使其他證券投資者受損,破壞市場的公平性。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向交易所申報持股變動情況,《證券法》明確規定,禁止包括上市公司董、監事在內的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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