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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增發和配股受到管理層限制,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開始將目光轉向發行可轉換債券。然業內人士認為,因發可轉債門檻較高,加之已上市的轉債表現欠佳,估計此種籌資方式大面積鋪開的可能性不大。
他們提到,盡管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實施辦法自去年4月就已發布,且已有數十家上市公司宣布擬發可轉債,但真正獲准的只有幾家,其中不乏上市後跌破面值者,顯現此種發行方式面臨的風險。
一位證券界資深人士對路透表示,"管理層對債券發行控制一向相當嚴格,因為如果發債企業將來無法償付,市場風險相當大。估計這種方式不大可能成為上市公司的主要籌資方式。"今年4月,首家核准制下的陽光轉債(CN100220=SS)發行並上市,然不久即跌破百元人民幣面值,目前仍在面值下徘徊。該轉債周一盤中報99.10元。
**可轉債發行步履沈重**該位人士指出,種種跡象表明,目前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仍處於試點階段,因中國的信用體系不完整,上市公司缺乏自我約束機制,圈錢意識太濃。而可轉債的發行期限一般在3-5年,時間稍長,企業經營風險難以把握,如果將發行可轉債作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主要手段,屆時企業因經營問題令轉債難以兌付時,勢必為股市留下隱患。估計管理層應該不會對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大開閘門。
此前已宣布取消發行3.5億元可轉債計劃的強生控股(600662)一位人士坦言,"因為發行可轉債進度太慢了,前面排隊申請的有幾十家,但真正獲批的只有幾家,所以我們決定取消發債計劃。"大鵬證券分析師認為,管理層對申請發行可轉債公司在利潤指標等方面要求較高,真正符合條件的企業並不多,估計這種籌資方式難成上市公司融資的主流。
中信證券一資深人士也認為,企業通過股票市場或債券市場進行融資本來都是一種很正常的企業行為。但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看,近期要求發行可轉債的企業明顯增多,主要是增發或配股受到管理層限制,在吃不到"免費大餐"的情況下,只好一窩蜂欲通過發轉債圈錢。
他認為,目前的問題是許多企業往往經受不住商海的大浪淘沙,上市公司"第一年優,第二年平,第三年虧"的情況非常普遍。當年深寶安因發行可轉債,最後企業不得不變賣資產償付,背上沈重包袱,可見這種融資方式比單純配股或增發的風險要大很多。
**調控得當利大於弊**盡管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可轉債短期內不會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主要方式,但他們提到,如果對可轉債發行控制得當,對改善上市公司結構及增強企業約束力仍大有好處。
上述資深業內人士稱,因為發股票或配股是不需要上市公司償還的,年終能否分紅取決於公司,並沒有硬性的規定。但發可轉債就不同,因為要事先確定利率及轉股價,就等於給投資人一個回報的承諾,即使公司將來出現問題,這些債務還是需要償還的,因此這種方式有利於約束公司的"圈錢"行為。
華泰證券一分析師也認為,受企業償債能力等諸多因素影響,中國企業債發展相當緩慢,而可轉換債作為企業債的衍生品種,有必要先行試點,積累更多的經驗,為將來中國企業債的大規模發展探路。
滬深兩地已有約100家左右提出發行可轉債的申請。已獲准發行可轉債的公司還包括南京水運(600087)、燕京啤酒(000729)及新鋼釩(0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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