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近日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調整外國牌號碳酸飲料管理工作的辦法。
新規定取消了碳酸飲料濃縮物進口登記制,外國牌號碳酸飲料公司在中國內生產的濃縮物不再進行海關監管。但濃縮物供應僅限於國家已批准的灌裝廠和按照核准規劃設立的灌裝廠。國家經貿委不再逐項審批設立外國牌號碳酸飲料灌裝廠項目。取消設立灌裝廠必須生產30%國產品牌的要求。外國牌號碳酸飲料公司須制訂發展規劃,由國家經貿委根據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組織論證並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