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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甘肅省對外公布了將要實施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經營管理者年薪制試行辦法》:甘肅省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將實行年薪制。經營者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獎勵年薪三部分組成,最高年薪可達綜合平均工資的8倍以上。
實行年薪制的范圍是:已經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生產經營基本正常、各項管理基礎較好、沒有拖欠社會保險費的非壟斷性的公司制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和未設立董事會的總經理(廠長)。
根據規定,經營者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獎勵年薪組成。基本年薪以綜合平均工資為基礎,依企業規模,最高可達綜合平均工資的4倍,按月以現金支付。效益年薪以基本年薪為基礎,依企業資本保值增值、實現稅利等因素確定風險收入,最高可達基本年薪的4.6倍,在下年度經考核批准後由企業一次性以現金兌現,也可轉為企業持股。獎勵年薪依企業完成年度任務的情況,最高可達基本年薪的1.2倍,從資產回報或稅後利潤中列支。經營者所得年薪要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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