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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在津利華大酒店,國家開發銀行天津分行行長黎維彬與天津泰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惠文正式簽署了貸款合同。從6月25日起,國家開發銀行23.5億元貸款將隨著項目的進行逐步到位。
據悉,本次貸款的款項將全部用於開發區內的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期限為15年,屬於"九五"期間的置換貸款。也就是說,泰達控股只要在15年間按期付息,並根據收益情況逐步還本,而不必像以往那樣每年借貸還貸,免去了許多不必要的手續。泰達控股也可以用這批貸款還掉原來的短期貸款,而將原來由財政補貼的那一部分資金建立一個4億元的償債基金,按未來15年內每年連本帶息3億多元的還款速度還貸,在15年內把包括過去6.23億元、1.69億元及本次23.5億元的貸款逐步還清,使泰達控股的財務結構更加合理,形成企業的良性循環。
泰達控股今年通過了國家開發銀行的二元評審體制,即對"項目"與"企業"同時進行評審,在信譽評級中被天津分行評為3A級企業,這也是國家開發銀行的最高信譽等級。在總行確認評審結果並正式將這個榮譽授予泰達控股後,泰達控股將在貸款方面享受更多優惠政策。據開發銀行有關人員透露,現在開發銀行與泰達控股正在積極努力,爭取在年內實現開發銀行對濱海新區內基礎設施建設貸款總額超過百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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