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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地下錢莊』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通過外匯非法交易,莊主賺取外匯與人民幣之間的匯價差。『地下錢莊』的非法經營活動,與『洗錢』犯罪、外匯非法交易、貨幣走私等密切相關。
國家外匯管理局和公安部宣布:我國今年打擊非法買賣外匯的重點已經基本確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和公安部將結合反洗錢工作,進一步打擊『地下錢莊』,並研究建立相應的情報采集和預警機制。
據悉,『地下錢莊』的非法經營活動,與『洗錢』犯罪、外匯非法交易、貨幣走私等密切相關。目前,『地下錢莊』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通過外匯非法交易,莊主賺取外匯與人民幣之間的匯價差。隨著外匯管理法規的不斷完善,監管和打擊力度的加大,這種以街頭黃牛為塔底、莊主為塔頂的『地下錢莊』經營的風險成本加大,非法活動有所收斂。另一種是『地下錢莊』作為職業機構,為外匯違法犯罪資金流動提供服務,這將是外匯管理局和公安部重點打擊的對象。
在第二種類型的『地下錢莊』中,外匯犯罪是犯罪分子非法經營中的必然環節,是服務性犯罪。如在走私活動中,需要外匯,在洗錢過程中,需要貨幣間的互換等。犯罪分子活動地域已不僅僅是沿海地區,在邊遠甚至貧困地區也存在。犯罪分子多采用人民幣結算在境內,外幣結算在境外的交易方式。犯罪手段先進,金融知識型罪犯趨多。
外匯管理局和公安部的有關負責人認為,為從根本上建立起打擊『地下錢莊』犯罪活動的工作機制,必須建立情報主導式打擊的工作制度。首先應研究確立大額異常資金流動監控標准,建立可疑資金報告制度,形成從銀行到外匯管理部門再到公安部門的監控報告、分析、偵查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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