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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最近組織完成的第三期上證聯合研究計劃的一項課題對上市公司的外部資金來源問題進行了研究。
研究認為,我國上市公司的融資結構上具有股權融資偏好,其融資順序表現為股權融資、短期債務融資、長期債務融資和內源融資。上市公司在進行長期融資決策時普遍存在『輕債務重股權』的股權融資偏好,而且股權融資成本比其名義資本成本要高得多。
這篇由國信證券完成的《上市公司的融資結構與融資成本的實證研究》課題分析了這種股權融資偏好,主要體現在:擬上市公司上市之前,有著極其強烈的衝動去謀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成功上市;公司上市之後,在再融資方式的選擇上,往往不顧一切地選擇配股或增發等股權融資方式,以致在過去的不同時期一度形成所謂的上市公司集中性的『配股熱』或『增發熱』。但上市公司這種輕視債務融資而偏好股權融資的選擇,並沒有換來公司經營業績的持續增長和資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改善。
報告提出,無論是債務融資還是股權融資,上市公司的任何一種融資方式都是有成本的,而評價上市公司外源融資策略合理與否及融資結構優劣的最重要的標准就是上市公司的融資成本。
在對1998年至2000年實施增發的上市公司進行分析後,報告認為,對於實施增發再融資的上市公司而言,無論是股權融資成本還是融資總成本都要比名義融資成本高得多。同時,上市公司在進行長期融資決策時普遍存在『輕債務重股權』的股權融資偏好,而且也反映出許多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就將大量長期負債剝離以謀求『輕裝上市』的普遍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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