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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替國家盤算最大收益,不是國家或部門以各種借口把姚明的錢拿過來變成『公有財產』,而是怎麼樣纔能讓個人財富得到最大增值從而實現國家利益的最大化
出口姚明
在北京科博會論壇上,美國休斯敦市市長李·布朗頗出風頭,但他這次來北京,還不純為科博會上的熱情演講;私下裡,或許更重要的是,布朗市長還要為『中國龍』姚明加盟休斯敦火箭隊與中國有關方面接觸———說明白點,是要游說中方同意姚明加盟火箭。眾所周知,火箭已經拿到了6月26日選秀的第一選秀權,如此豈不是說,姚明很有可能成為今年 NBA 選秀『狀元』郎?
隨著形勢漸趨明朗,我們似乎可以實實在在地從國際貿易的角度談談『出口』姚明的問題了。
按 NBA 規定和慣例,姚明很可能得到3年1100 萬美元左右的合同;果如中國人所願成為狀元秀,並考慮到姚明的具體情況(比2001 年狀元秀布朗身體條件更好、經驗更豐富、心智更成熟、潛力更大),則可能得到高達1300 萬美元的合同,年均突破430 萬美元。
從目前 NBA 狀況和姚明的發展趨勢看,新秀合同結束後,姚明很有可能已成為 NBA 的頂尖中鋒。那時,姚明也將順理成章躋身 NBA 高薪球員行列。2005 年以後,姚明將有可能獲得年薪接近2000 萬美元的大合同。從 NBA 中鋒的運動壽命看,既有身體又有腦子的姚明正常情況下可以打到38-39 歲,即新秀期後還可再打13-14 年,那麼新秀期後的收入可達2.6 億-2.8 億美元。
也就是說,若姚明今年高位進入 NBA ,並在 NBA 度過自己的球員生涯,總收入將在2.71 億-2.93 億美元。刨除個人所得稅及 NBA 球員基金,姚明的實際收入將在1.8 億美元左右。
這是什麼樣的價值概念呢?我們可以形象一點表述,按目前的國際商品價格,姚明的收入大約相當於出口:大米102 萬噸;蔬菜53萬噸;水果42萬噸;鋼材46萬噸;電視機239 萬臺;原油98萬噸;絲綢6489 萬米;汽車2.1 萬輛;自行車630 萬輛,以及2001 年全國生物技術產品出口總值的1.1 倍。姚明將成為中國最大的單個出口商品之一(我國上億美元的單個出口商品幾乎沒有),並且毫無疑問是創匯效益最高的———出口的是體力、技術和智慧。
從另外的角度看,姚明的收入大約相當於6萬名工人一年生產的工業增加值;20萬名農民一年生產的農業增加值;若用於國內的投資、消費,則可創造5萬多個就業機會。
中國入世以後,服務貿易成了街談巷議的熱門話題,但多集中在外資銀行、保險公司進來等問題上;出口說的也是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似乎距離尚遠。可大家知道,在 WTO 『服務貿易總協定』中,自然人流動是四種服務貿易出口形式之一———出口姚明正是這種方式。克林頓說過,王治郅到 NBA 打球是2000 年中美做的最大一筆生意———當然更多是從政治、外交和兩國體育文化交流角度說的;姚明登陸 NBA ,除了上述意義之外,經濟效益似乎更為突出些。實際上,無論從哪方面看,姚明進入 NBA ,對姚明個人、對東方俱樂部,以及對上海市、對國家,都是利莫大焉。
我們期待著,對中國籃球和中國對外貿易都具有重大意義的事件:出口姚明!
誰的姚明?
姚明值錢,幾乎已是全球共識,否則也不至於鬧出這麼多事來。經紀人之爭,尚是小意思,雖然對於經紀人來說,抓住姚明等於抱住了搖錢樹,傭金頗為可觀,起碼維持個美國的小康生活;接下來我們不得不多加關注的問題是:姚明,誰的姚明?
很荒唐也很滑稽,是不?可在我們中國,這話不問不行。事實也擺在那兒:『姚明是我東方俱樂部的,誰要姚明,先得跟我們商量』( 東方俱樂部總經理語),當然不是商量商量就完了,得給點『補償』;『姚明是我上海市的,養你扶你不容易,你的工資給我10%盡盡孝心那是應該的』;『姚明是我籃協的,是中國國家隊的,國家不花本錢你哪出得來,所以也得付我「栽培費」———不多,你的工資的40%吧。』
這樣做,真的對國家有益嗎?
不論是在我們的傳統文化中,還是後來搞的計劃經濟中,個人幾乎是沒有什麼地位的,登峰造極而又生動形象的表述就是個人不過是個『螺絲釘』。其中的政治內涵不談也罷,經濟意義卻是明擺著:個人價值不能單獨存在,必須依附、從屬於集體、國家。雖然我們提出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已有十年,而市場經濟的根本要義是對個人價值、個人財產的尊重和保護,但至今仍沒有把個人價值放在應有的位置。個人對其勞動力的所有權———包括對自己勞動力的自由支配權和報酬獲得權,作為最重要的私人財產權,其地位也就一直模糊著。想想北京人到上海工作、鄉下人到城裡工作都還因為戶口、檔案等各種原因而困難重重,就可以知道中國人對自己勞動力的所有權是多麼地不完整。
漠視個人價值,輕視個人價值,造成的最大惡果就是勞動者創造價值積極性的極大降低———國內外的實踐都已有了確鑿無疑的證明。中國改革開放的成功,源於對個人價值的逐步認可:農村改革,是對農民勞動力自由支配權的基本尊重;國企改革,是對職工個人價值的部分承認;技術、智力、管理入股,是對投資者個人知識價值的量化……每一次對個人價值的尊重,都形成了改革發展的動力源,釋放出巨大能量,並轉化成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生產力。但遺憾的是,這樣的尊重,還只是在某些領域、某些方面發生著,並沒有成為整個國家的制度基礎,所以眾多的法律法規以及行業規章,就體現出忽視甚至反個人價值的一面,姚明事件,不過是其中的一個個案而已。
姚明能有今天,確實離不了俱樂部、上海市和國家的培養。可反過來說,姚明對俱樂部、上海市、國家的貢獻又有多少?沒有姚明,東方拿不了 CBA 冠軍;沒有姚明,上海市就少了一些陽剛之氣和國際大都市的氣質;沒有姚明, CBA 就不會有今天的競技水平和市場環境———沒有這一切,我們的國家利益又在哪裡?
我國的體育產業,近年雖也進行了某些職業化、市場化改革,但根本上說來還是國家計劃體制,所以表現出了各種各樣的扭曲。就以運動員出國打球為例,排球、足球、乒乓球,人數也不少了,有關管理辦法也早就有了,可誰執行了?不合理的規定必然難以執行;而不被執行的規定,既會扭曲、局限這個領域的正常發展,也在損害著制定者的權威。
增值姚明
富翁們有個說法:錢多到一定份兒上,就不是自己的了。國外的大款如比爾·蓋茨,國內的大款如劉永好,都說過類似的話。當然,由於發達水平不一樣,這個衡量錢是否是『自己的』的『臨界點』也不同,美國可能是1億美元,而中國或許是1000 萬人民幣。這話在經濟學中也完全講得通,勞動力獲得的報酬的最低線應是能夠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最高線其實是不存在的,但把人的各種生理、心理欲望都考慮在內,他對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的需求也總有個限度,除非拿錢打水漂玩兒,再窮奢極欲也有個止境。所以,說富翁們在為社會創造財富實不為過。所謂藏富於民,也是一種詮釋。
姚明還不是富翁。以目前國內 CBA 球員的收入,姚明每年能拿20萬元就不錯了,這錢在上海也就買套兩居室的普通房子,遠不到給別人掙錢的『臨界點』。可大家又都認定他是個富翁,或曰『准富翁』,以筆者計算,他身價超過兩億、接近三億美元,大大突破中國人的財富『臨界點』,所以把他當富翁看待也無不可———於是我們便未雨綢繆,替姚明盤算盤算增值問題。
———且慢,不是替姚明盤算增值問題,而是替我們國家盤算如何獲取最大收益的問題。姚明自己財富的增值可以自己去考慮,可以找理財家去幫他做;國家財富的有效增加纔是一個經濟政策研究者應該考慮的。當然這種考慮不是如前文所述那樣,國家或部門以各種借口把姚明的錢拿過來變成『公有財產』,而是怎麼樣纔能讓個人財富得到最大增值從而實現國家利益的最大化。
首先,最重要的是讓姚明把他掙的外匯放心地拿回來。這裡又有兩個問題,第一,要保證姚明的個人生命、財產安全。社會不穩定,治安不好,動不動敲詐、『綁票』,誰還敢掙錢?露富遭殃!國內的錢外逃還來不及,誰還敢把國外掙的錢拿回來?所以保證私人財產安全既要在國家根本大法中明確規定,又要踏踏實實做好細微的工作。
第二,要盡量降低拿回來的成本。比如稅、費的問題。一般而言,稅率太高或重復征稅,將增加避、漏、逃、偷稅的可能,涉及到服務貿易出口問題,中美兩國也有避免雙重征稅協議,可以妥善解決;但吃、拿、卡、要太多,正如目前的要『瓜分』姚明態勢,則對姚明把錢拿回來造成了最大阻礙。
我們可以算筆賬,就以姚明的預期實際收入1.8 億美元計算:繳國家體育總局和籃協40%,剩1.08 億美元;繳上海市籃協10%,剩9000 萬美元;教練及其他『有功人員』得多少沒有具體規定,就算5%吧(照國內以往慣例看,遠不止這個比例,如某著名教練比弟子拿得還多),還剩8100 萬美元。在此基礎上再扣除45%的個人所得稅,剩4455 萬美元。也就是說,姚明最終得到的錢,只有他拿回來的24.75%———不到1/4!面對這樣的結果,你若是姚明會怎樣做?
其次,即使姚明還是把錢拿回來了,他又該怎麼花呢?父母或許不願去美國長住,上海好啊,那就買套房子,據說上海已有了價值2000 多萬元人民幣的豪宅,來一套———可有一點,千萬別是問題工程、欺詐合同,中國購房者上當受騙的太多了;再給父母1000 萬元做養老基金———那也得找個令人放心的銀行存著;親朋好友也該照顧照顧,希望工程、燭光工程也該捐助,500 萬元吧———共約3500 萬元(450 萬美元),還剩近4000 萬美元,3.3 億人民幣。只有投資了。
投資可就更加復雜。第一,要有好的投資市場。想投資也得有好的投資機會,好的投資方式,往哪兒投,怎麼投,身為運動員的姚明大約也得考慮考慮。股票市場靠不住,別看你有幾個億,吃喝花不了,投進去可不夠人家做的,人『直』錢多,不套你套誰?投資制造業,技術性太強;投資房地產,波動太大;投資網絡,還在低迷著,何況這些錢也不夠燒的。
第二,要有好的投資環境。審批個投資項目要蓋上百個章,耗費一兩年時間,耐性不錯的姚明耗得起嗎?企業辦起來了,即使大家都知道是你姚明的,慣吃企業的想必也不會放過,吃、拿、卡、要還是逃不脫,正直的姚明能夠忍受麼?
第三,要有好的投資機制。投資、管理太專業,除非姚明退役後再學個 MBA ,否則如何搞得清楚;但又遠水不解近渴,只有走委托理財一途———實際上,國外的明星們,多半都是自己掙錢讓別人打理,一般老百姓也多半如此,要不為什麼各種基金如此發達?可馬上姚明就會發現,在國內找個稱職的理財人可不容易。與其花幾年工夫找個合適的人(公司),還不如自己管著呢———實在不行放銀行裡守著。可銀行的服務、銀行的信譽?
正在這時———不,在姚明還沒簽合同的時候,美國就向姚明招手了:你要購房置業?繁華都市的山青水秀的隨便選,再搭幾個移民指標;你要存款?你看我們銀行有多少多少種服務,怎樣搭配最合適,信用卡可以全球通行,既方便又安全;你要投資?你企業所在地的城市大道就以你姚明命名了,還有信譽良好的真正專家幫你理財。並且,美國市場開放、法律健全、體制完善、服務高效,全世界來我們這裡投資的最多,你還捨近求遠?
可以想見,今後多少年的時間裡,姚明都會遇到這類問題的困擾,感情與理智取捨的天平隨時可能傾斜。我們不能強求姚明如何如何;我們只有希望,我們國家的吸引力能夠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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