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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打擊假冒偽劣商品,維護廣大群眾的利益,甘肅省近日重點查處了假食品、假藥品、假農資等3類商品,對查出的制售假冒的不法分子從重懲處,並采取『五不放過』原則。
今年以來,甘肅省各地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公安、衛生等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26萬人次,對省內各生產經銷單位的產品進行了大規模檢查。此次檢查行動共檢查商業部門店29萬餘戶,查出制售假冒偽劣案件18746起,查獲假冒偽劣商品總價值達1.9億多元,搗毀制假窩點1290個,有效地打擊了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
浙江某企業在甘肅蘭州注冊的分公司,公開制售假『澳的利』等名牌食品飲料,執法部門在現場查獲十幾種假冒偽劣飲料,價值幾萬元。為使打假行動更加深入,甘肅省以食品、藥品、農資等3類商品為重點,研究制定了打假方案,並做到『五不放過』:一、對案件未搞清的不放過;二、對假冒偽劣商品的源頭和流向未查明的不放過;三、對制假售假的責任者未依法處理的不放過;四、對該移送司法機關未移送的不放過;五、對包庇、縱容、參與制假售假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未受到追究的不放過。
同時,為了不走過場,不走形式,甘肅省還規定對在打假過程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法犯法、循私枉法,與制假售假違法犯罪分子內外勾結或為其通風報信的,要堅決依法查處。
另外,甘肅省還在當地報紙上公布打假舉報熱線,對假冒偽劣產品及其生產企業的名稱、假冒產品的流向等進行公開曝光。對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者,除給予重罰外,監督檢查部門可以在其生產銷售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警示標志5—10天;還規定受罰款處罰,自受處罰之日起未滿3年的人,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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