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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匯貸款管理推出新舉措,減少行政審批手續,方便企業用款。
國家外匯局上海分局日前下發了《上海市中資外匯指定銀行自營外匯貸款管理操作規程》,對國內外匯貸款登記制度作出重大調整,方便企業使用外匯貸款。具體改革內容包括兩個方面:
一、登記方式改革。改革前,企業從銀行獲得每一筆國內外匯貸款,都要在合同簽訂後的10個工作日內到外匯局進行逐筆登記。改革後,將債務人逐筆登記改為債權人定期登記,目前規定債權人每旬登記一次。
二、開戶方式改革。外匯貸款專用賬戶包括貸款戶和還本付息戶。改革之後,將授權具備資格的銀行按規定自行開立或注銷賬戶,還本付息專戶的開立需憑外匯局核發的開戶通知書辦理。上述賬戶使用要符合外匯局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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