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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多麼成熟的市場,都會有機構為了自身的利益去犧牲投資者的利益。這個問題在不成熟的中國證券市場存在,在成熟的美國證券市場依然存在。
近日,美林證券公司受到了當局的指控,認為其為了私利勸告客戶買進一些它私下其實並不看好的股票,其行為已構成欺詐。被調查出來的證據是,一些美林的分析師在內部發出的電子信件中,將一些股票形容為垃圾、爛股、廢料,但另一方面美林卻將這些股票推薦給客戶。
美林證券已表示同意為此付出1億美元的罰款,以解決當局對它的指控。對於這1億美元的賠償辦法,將依照《民事訴訟賠償法》,付出4800萬美元給紐約州,另付出5200萬美元給其他州。而最終數字仍需要視有關各方是否接受而定。《聯合早報》對其事件的報道中,有一句話很值得深思:這個華爾街數一數二的證券業集團昨日不得不公開向客戶道歉。
其實指望沒有污點是不可能的,關鍵是出了污點該如何處理。目前,我們的證券市場也處罰了一些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但為什麼收效一直甚微,而犯案者又前僕後繼?相信這與處罰的力度有很大的關系,多少欺詐者被罰也不過幾十萬、十幾萬元,有的不過是被通報批評。在這樣的背景下,很多欺詐者變得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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