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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經貿委日前會同國家稅務總局正式公布了第二批《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
據悉,本批目錄公布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包括水污染治理設備、空氣污染治理設備、固體廢棄物處理設備、噪聲控制設備、環保監測設備、節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設備、資源綜合利用與清潔生產設備、環保材料與藥劑等8類,共計64項,多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利於企業技改和設備更新。
據了解,第一批《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是由國家經貿委、國家稅務總局於2000年公布的。這次目錄公告指出,第一批目錄的有關規定及鼓勵政策依然適用本批目錄。相關政策主要包括五項:一、企業技改項目凡使用目錄種的國產設備,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可享受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二、對企業使用目錄中的國產設備實行折舊政策;三、對專門生產目錄內設備(產品)的企業,在符合獨立核算、能獨立計算盈虧的條件下,其年淨收入在30萬元(含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四、國家經貿委將在技術創新和技改項目中,重點鼓勵開發、研制、生產和使用列入目錄的設備,對符合條件的國家重點項目,將給予貼息支持或適當補助;五、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的建設項目或政府采購,應優先選用符合要求的目錄中的設備。(王海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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