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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公司的丑聞,使華爾街的證券分析師陷入信任危機中。美林首席執行官大衛·科曼斯基在年度股東大會上表示道歉,並提出一些改革措施。但是,紐約州首席檢察官斯皮策並不接受美林的道歉,受害投資者更不會輕易原諒。
美林公司創建初期首先承諾:『顧客利益至上』。他們當時在華爾街作出了驚人之舉,在美林內建立起獨立的股票分析業務。然而,美林公司在2000年網絡股炒作中扮演的角色極不光彩。一方面,美林極力推薦客戶持有網絡股;另一方面,分析師卻對自己推薦的股票不屑一顧,在電子郵件中表示不值得投資。美林公司出現這樣的丑聞,很容易使投資者想到此前發生的安達信事件。在安然公司造假案中,安達信一邊提供諮詢服務,一邊負責公司審計。2001年安達信從安然公司獲得的5200萬美元收入中,2500萬美元審計收入,2700萬美元諮詢收入,其立場和利益所在可想而知。美林公司的丑聞有相似之處,同樣始終存在兩難選擇:如何維護股票分析的獨立性,如何獲得高利潤的投資銀行業務。美林公司沒有能夠為投資者利益著想,在利益驅使下喪失職業道德,其實在投資銀行界已稱不上新聞。丑聞再次被曝光,說明投資銀行操縱和舞弊的『惡習』依然難改。
斯皮澤堅持,美林必須切斷投資銀行家與分析師之間的聯系紐帶,但是美林卻認為,分析師與銀行家必須一起工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司法部已經行動起來,准備在近期推出能夠進一步解決問題的新方案。然而,投資銀行的反對聲音不低,有的甚至認為『主意愚蠢至極』。投資銀行不願接受嚴格的監管和約束,在歷史上曾發生出多次。上世紀廿年代發生在美國的股災,其中,金融寡頭橫行,舞弊詐騙猖獗。當時,美國總統羅斯福強調要加強監管,由美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席蘭德斯擬定法律,卻遭到華爾街的集體反對。投資銀行認為『水清無魚』,千萬不要增強監管,否則等於扼殺了他們的資源。由於投資銀行游說國會,最終羅斯福不得不與華爾街各讓一步,加強監管,成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竟是華爾街提出的人選,由當時華爾街最大的炒家擔任。索性這位炒家上任後翻臉不認人,以他對內幕交易的了解,確保監管力度非常到位。雖然華爾街的投資銀行有組織的強烈反抗,但三屆證券委的努力還是奠定了美國證券市場規范的基礎。
投資銀行顯然從來沒有完全改掉操縱和舞弊的『惡習』。就在美林公司丑聞成為業界一大熱點的時候,記者剛好在上海聽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郎咸平敘述他親身經歷的投資銀行操縱案例。2000年11月8日,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調低對中國移動的估價,從76元一股調到49元。在此背後,即11月1日至11月7日期間,機構投資者對中移動進行大量的沽空,其幅度相當於平均每天交易額的14%,7天共等於約70%的交易量,沽空值高達上百億美元。
郎咸平說,事先沽空,再調低股價,接著宣布壞消息,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美國,就是市場失當行為,被稱作『魯莽行為』,美國證監會可以根據事實認定其為『魯莽行為』或利用推理證據認定他們有操控嫌疑。但香港法律實行的並不是『舉證責任在辯方』,監管沒能做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中國移動一案,機構投資者估計中國肯定會澄清,於是在信息產業部澄清前大量買進,賺盡其中的差價。郎咸平稱,香港修訂證券交易法,本來想把『提供假信息操控股市』這一條定成舉證責任在辯方。但在征求意見時,國際十大投資銀行聯合寫信反對把市場失當行為的舉證責任歸於辯方,結果未能付諸實施。
相對投資銀行而言,投資者明顯處於劣勢。倘若法律和監管不能有效保護投資者,市場信心必然受到傷害,經濟發展的基礎也將受影響。投資銀行或許會感到冤枉,監管部門對華爾街采用的某些措施將增強其運營成本。但如果這些針對性較強的措施不能實施,又有誰能保證投資銀行徹底改掉『惡習』呢?重新樹立市場信任,華爾街沒有其他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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