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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月份開始,山東在全省鋪開農村稅費改革,改革的基本目標是:確保農民負擔合理減輕,確保基層正常運轉,確保農村義務教育投入。
山東省從去年3月開始在聊城(地級市)和萊州、肥城兩個縣級市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試點結果表明,農民負擔明顯減輕,三地農民人均減負額分別達到37.25元、47.97元、56.63元,減負率分別為27.51%、29.5%和32.2%。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山東的農村稅費改革今年在全省范圍內鋪開。
實施稅費改革後收費『三取消』,征稅有『三依據』。即:一律取消鄉統籌、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收取的行政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集資項目,取消屠宰稅,逐步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征稅的『三依據』是土地面積、常年產量和農產品的計稅價格。其中,計稅土地面積原則上以第二輪承包為依據,也可以根據群眾意願重新丈量。計稅常年產量一律不得高於本地的實產。計稅價格以國家保護價為基礎,充分考慮市場價格來確定。對『三依據』進行核實後,張榜公布,得到群眾認可。對改革後沒有減負甚至增負的種糧農戶,在當地平均減負水平內給予減免照顧,或者發放種糧補貼。對灘區、庫區、湖區和高坡度山區的貧困農民,在一定時期內減免農業稅,省裡還為他們專門安排了補助資金。
改革後,要確保農村基層政權有人管事、有錢辦事、照章理事。鄉村兩級出現的減收缺口,山東省主要通過精簡機構、壓縮人員、節減開支自我消化,決不再向農民伸手。為此,中央和省財政今年專門安排了轉移支付資金。對村級經費缺口,山東省還作了一些政策調整:將農業稅率由7%調減為6%,拿出這一個百分點轉化為農業稅附加;開征農業特產稅附加;向部分不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收取公益事業金。這些都作為村級收入,鄉管村用。
改革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實行『以縣為主、分級負責』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由縣裡統籌,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新的稅收政策將在今年夏糧征收時完全到位。(宋光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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