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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今天將舉行成立大會,成立後兩公司將分別佔原中國電信業務收入的33.8%和17.2%。
2001年11月,國務院批准《電信體制改革方案》,對固定電信企業進行重組整合,決定組建新的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並要求進一步加強電信監管工作。提出了『打破壟斷,公平競爭、優化配置、加強監管』的指導方針。重組整合後的中國電信集團和中國網通集團,是中國電信業兩家實力相當的固定電信主體運營企業,雙方在全國均擁有完整的長途乾線傳輸網和所屬地區完整的本地電話網,具備平等接入、比較競爭的基礎條件,並具有本地電話、長途電話、國際電話和國際互聯網業務經營權。兩大集團公司可以各自在對方區域內建設本地電話網和經營本地固定電話等業務,雙方相互提供平等接入與互惠服務。中國的固定電話領域將形成中國電信集團與中國網通集團兩強互相競爭、新興電信企業積極參與的基本格局。
這次重組整合後,中國電信領域已形成中國電信、中國網通、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衛星和鐵通公司等六家基礎電信企業和4000多家增值電信、無線尋呼企業相互競爭的市場格局。各大運營企業的市場份額發生了明顯的變化,業務收入比重:中國電信佔33.8%,中國網通佔17.2%。中國移動佔36.6%,中國聯通佔11.3%,中國衛星、鐵通公司佔1.1%。
兩大集團公司的成立,是中國深化電信體制改革,應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挑戰的重大舉措,標志著中國電信體制改革在前一階段基礎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全局性的戰略重組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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