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月11日至12日,國內外專家學者在昆明就『長江流域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問題進行研討。專家們指出,按照誰受益誰付費的市場經濟原則,長江中下游省區作為自然資源保護的直接受益者,應以稅收或其他方式為上游支付一定數量的資源維護費。
『長江中下游多數地區是具有支付這一費用的能力的。』四川大學西部開發研究院王曉燕副教授說,只要從這些省市區的財政收入或經濟年增長數額中收取相當低的比值,如0.1甚至0.01個百分點,就可以對西部自然資源的保護起到極大的作用。
王曉燕指出,長江黃河中下游地區每年用於防洪治水的費用非常巨大。任何一個投資者或生產者都必須在計算可能的利潤時減去一筆隨時可能付出的風險金,風險通常和企業的地理位置與江河的直接距離成正比,每年都可能發生的風險影響了許多地區的投資和發展。因此,付出適當的上游資源維護費等於是一種遠程投資,上游自然資源的改善可以大幅度減少防洪治水的開支,從長遠看,這將是有雙贏性質的投資。
這一觀點此前已被不少專家所關注。盡管近年來為保護上游的生態安全,中央政府已實行了補償政策,但在禁伐之後又無替代產業之時,當地民眾返貧現象嚴重。著名歷史地理學家鄒逸麟認為,當東部已開始進入小康的時候,讓西部長江、黃河上游本以伐木為生的居民僅靠救濟金或其他補助款項過僅能溫飽的生活,顯然是不太合適的。
在這次『長江流域可持續發展國際研討會』上,專家們認為,中央政府的補償政策不是一種可持續的財政轉移機制,西部資源保護具有全國意義,應從全國的角度來看待這一問題。收取資源維護費的舉措,不僅理論上能成立,實際操作的可行性也相當高。
專家建議成立長江流域可持續發展共同基金,根據不同區域在生態保護與建設中的作用與地位、環境成本與利益的比較,制定合理的區域間利益補償和財政轉移支付政策,支持上游地區生態保護與建設的資金需要。
據悉,目前有關『生態稅』的呼聲主要來自西部地區。有專家對這一方式的實施提出疑問,因為迄今還沒有一個協調機構和機制來保證受益方和損失方的利益獲得平衡,其實施起來必將困難重重。『除了要有中央政府的強制措施,地方政府之間也需要有行之有效的協商機制。』雲南大學發展研究院院長楊先明教授說。(張文凌)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