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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1月1日起,美國國稅局將對激勵性股票期權和員工購買股權計劃征收新的工資稅,其中包括社會保險稅和醫療稅。這些稅種已經適用於一些股份分配計劃,但是新規定將把這些稅種擴大到員工購買股份計劃以及其它一些現在還免於征收此類稅目的計劃。這一規定客觀上將使得IT行業的僱主和員工都將在明年繳納更多的稅金。
這些股權激勵計劃在IT行業被廣泛作為福利,用於吸引和留住員工。有批評人士指出,新的征稅方案將阻礙僱主和員工參與這些計劃,這對於遭受重大打擊的IT行業來說尤為不利。
按照新的征稅規定,美國國稅局將征收10-15%的工資稅。除非員工在得到公司股票當天就將這些股票轉手,否則他們將要因這些股票可能為他們帶來的收益而繳稅,而僱主也要因此向美國國稅局繳納相當的稅金。
盡管新的征稅規定將適用於所有行業的員工,但是處在苦苦掙紮中的IT行業受到的打擊將尤為嚴重。股權激勵計劃長期以來一直是該行業為得到優秀人纔而采取的重要手段。IT行業的衰退使員工對於傳統的股權獎勵興趣大減,此時員工購買股權計劃對於吸引和留住員工則顯得更為重要。
技術企業在IT業出現持續衰退之時也變得越來越節儉,這些股權激勵計劃現在對於它們來講是一種獎勵員工的很好辦法,而將來一旦它們必須因此而繳稅,他們肯定也是非常不情願的。
全美員工持股中心(NCEO)執行理事Corey Rosen表示:『如果國稅局這項征稅計劃真的付諸實施的話,那麼許多企業都將重新考慮是否再推行這些股權激勵計劃,而這些股權激勵計劃對於員工們來講當然很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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