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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百文再次獲得九個月寬限期受到了市場的廣泛關注,為此,記者日前采訪了鄭百文重組中的三位主要當事人------金立佐、高冠江和張繼昇。
重組將推動法制建設
鄭百文重組方案主要設計人、重組各方協調人金立佐認為,鄭百文獲得九個月寬限期再次表明,如果鄭百文重組僅僅是一個特殊案例,而沒有超乎尋常的意義,是不可能取得各方高度關注的,也絕對不可能獲得政策性傾斜。他認為,鄭百文重組的意義主要體現在,重組的方向性和探索性為社會提供了借鑒意義,同時,該重組案例也為正在修訂的新破產法提供了參考。從這些角度來看,鄭百文重組已經超越了個案本身,其提出的命題是:對於類似鄭百文這樣的瀕臨破產的上市公司,應有相應的法律程序,以降低重組成本。
金立佐認為,鄭百文重組最大的特點在於,從一開始便試圖通過法律程序加以解決現實問題。如,公司最大債權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向當地法院提出鄭百文破產申請,希望進入破產程序,以法庭內和解方式加以解決。但由於有關法律不配套,以及目前的破產法難以直接運用,因而破產申請未被法院接受。在這種情況下,重組當事人只能通過目前的這類庭外和解的方式進行重組。但當涉及重組的股東大會有關決議有效性時,又不得不再回到法庭內加以認定。而如果有可操作的法律程序,相信鄭百文重組不會拖得如此之長,許多問題也將"迎刃而解",各方重組成本也會降低。
金立佐還稱,鄭百文重組案例表明,完善法律法規的目的在於,在不妨礙社會整體利益的基礎上,為類似鄭百文重組的"自救"提供運作空間。從這層意義上來講,新破產法加入公司重整章節、在公司重整方面有非常詳細規定,這些都顯得尤為重要而且有現實意義。
鄭百文是實質性重組
鄭百文最大債權人代表、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股權管理部主任高冠江稱,他對鄭百文獲得寬限期感到高興。他認為,這一決定是對債權人主導重組方式的支持和肯定,有利於各方解決鄭百文重組中出現的問題。此舉既維護了債權人的利益,使代表國家的信達得以在最大限度內回收不良資產,同時也避免公司直接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也使眾多小股東免受損失。
高冠江強調,對於鄭百文重組要看其是否是實質性重組,是否有持續經營能力。如果是簡單的賬面盈利,是"假重組",最後讓證券市場"埋單",那麼不僅與重組方的意願大相徑庭,也與鼓勵上市公司實質性重組、提高改善上市公司質量的政策取向背道而馳。從目前情況看,鄭百文資產已發生脫胎換骨式的變化,公司今年一季度也已出現盈利,這些都表明公司重組是實質性重組。
這位負責人最後表示,作為鄭百文重組的主導方,信達將積極努力促使鄭百文重組成功。
力爭交出合格答卷
鄭百文現任董事長張繼昇認為,鄭百文申請寬限期獲准,這是有關部門在充分考慮各方利益和尊重鄭百文重組各方意願的基礎上,作出的實事求是的決定。對此,他深感欣慰。
張繼昇稱,在鄭百文重組過程中,觸及了法律空白點。從這個角度上講,鄭百文重組的探索是有積極意義的。正因如此,各方采取的慎重態度,以及由此產生了一些爭議,是可以理解的。他同時認為,鄭百文重組耗時已有兩年之久,各方已經付出巨大代價。如果讓公司退市,其負面效應比原來直接退市更大。
張繼昇稱,已經經過實質性重組的鄭百文一定爭取在九個月寬限期內,向廣大投資者、有關部門和社會交出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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