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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期外匯交易是指客戶和銀行雙方議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兩個工作日以上),用訂約日雙方議定之匯率,以一種貨幣交換對方另一種貨幣的契約。
由於遠期外匯合約已事先將匯率固定在議定的匯率上,所以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無論當時的市場匯率如何變動,兩種貨幣仍然以原先議定之匯率進行相互交換。因此,遠期外匯合約可以成為投資人作為對匯率上昇或下跌預測與投資的一種金融工具。進出口商亦可預計未來外匯收支的現金流量,事先與銀行訂立遠期外匯合約,達到規避匯率風險,以求持盈保泰。遠期外匯合約的匯率價格決定於即期外匯價格本身及其訂約當時的昇水或貼水。昇水與貼水產生自契約期間內的兩種相關貨幣之間的利差。例如日元(報價幣)利率低於美元(被報價幣)即為貼水。例:2002年4月2日美元兌日元即期匯率為133.50,根據貿易合同,某進口商將在9月10日支付2億日元的進口貨款,進口商的資金來源只有美元。進口商由於擔心美元兌日元貶值增加換匯成本,需要通過外匯買賣對匯率風險進行保值,進口商通常有兩種做法:1
、即期外匯買賣:用美元按即期價格133.50買入日元,並將日元存款到6個月後支付;2
、遠期外匯合約:即期匯率為133.50,6個月美元貼水1.50日元,進口商可在銀行存入規定比例的保證金,按132.00買入日元(133.5-1.50),交割日為2002年10月4日。
3、貼水點計算:即期匯率?(兩幣種的利差)?天數/360(或365)遠期外匯買賣的好處是進口商不用佔用
全額資金,達到鎖定匯率風險的目的。同時遠期外匯買賣可減少資金成本。
對於欲從事遠期外匯合約的客戶,銀行會與之建立一外匯交易的信用額度,以供客戶使用。若客戶於短期內有迫切外匯避險的需求而無法等待與銀行建立信用額度,客戶也可以保證金的方式與銀行交易。此外,銀行可隨時向客戶提供外匯行情市場情報,及未來匯價走勢分析、諮詢、建議,以供客戶簽訂遠期外匯合約做參考,然而,客戶仍需運用自己的判斷力,洞悉未來匯率變化的可能性,進而與銀行定立遠期外匯合約。
超遠期外匯買賣是指起息日在一年以後的遠期外匯買賣。通過這項業務,客戶可將以後需支付的貸款利息及本金的換匯成本固定下來,達到防范風險的目的。具體原理及方法同遠期外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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