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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4月4日,深滬兩市共有119家上市公司刊登了年報補充或更正公告,佔674家已公布年報公司的17.7%。而這119家打『補丁』的年報中,有超過10%的年報是『補丁加補丁』—年報『補丁』治不了?
排除一小部分因錄入、核對、排版等技術原因造成的數據錯行、個別數字差錯等方面的更正外,剩餘林林總總的『補丁』可大致歸納為三類:緣於統計失誤、計算錯誤、審計疏忽等原因造成的錯誤更正,按規定年報應披露卻未披露的補充信息公告,對有關重大事項和敏感問題所作的針對性解釋說明公告。
年報的編制是一件非常嚴肅的工作,『本公司董事會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個別及連帶責任』的承諾並非兒戲。迄今尚未有哪家上市公司因年報『補丁』而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部分業內人士建議,有關監管部門在進一步加強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編制責任人的指導培訓、強化上市公司作為信息披露主體的責任意識的同時,還應當逐步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加大監管處罰力度,比如建立定期報告『補丁』檔案,對性質惡劣的嚴重遺漏、差錯或打補丁次數超常的上市公司予以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甚至法律制裁。而『補丁』成風現象同時也需要新聞媒體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讓年報『牛皮癬』在監管部門的『猛藥』和輿論『熾熱陽光的蒸烤』中萎縮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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