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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家認為,與直接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相比,這是政府解決職工下崗再就業問題的一次有創新的積極探索。但是,這還不夠。而且,實施起來可能困難重重。
昆明市政府今年解決下崗再就業問題的舉措相當引人注目,尤其是出資380萬元購買公益性就業崗位,更是各方關注的焦點。
據悉,目前這一舉措正處於試行階段。已有600餘名下崗再就業中心人員走上了交通協管員、勞動監察協理員和社保協辦員等公益性就業崗位。
今天,正在忙於找工作的李敏聽到這個消息後,覺得有了希望,『我們這樣的下崗職工找工作太難。政府這回真是做好事啦。』
可昆明市政府的這一舉措,也引起了一些爭論。
雲南省社會科學院院長納麒認為,與直接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相比,這是政府解決職工下崗再就業問題的一次有創新的積極探索。但是,這還不夠,而且,實施起來可能困難重重。
納麒說,問題的核心在於,政府方面應不應該購買公益性就業崗位。就業問題是整個社會都必須面對的,因此,緩解社會就業壓力,社會各方都應出力。拿已經存在的工作崗位去贏取雙份利益,這不合理。
而且,在國外,交通協管員、勞動監察協理員等崗位,一般由志願者或義工來承擔同類工作,因為它們不需要專職人員、不是社會必需。
在雲南省紅十字會工作的張閔說:『我們還沒有試行這種政策。如果真正全面運作起來,用工單位會很頭疼。精簡機構的要求也許在這裡就失效了。如果遇到一個不錯的員工還好,如果不合適怎麼辦?留他下來,又是「鐵飯碗」,對其他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單位的長期發展都不好;不留的話,他又失業了,再到哪裡去呢?』
納麒認為,換一個角度看,在同一地區的特定時期內,就業機會是相對恆定的,用購買崗位的方法幫扶下崗人員就業,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待就業群體的機會。在此消彼長中,社會就業人數總量上不會有大的改變。
據昆明市再就業中心統計,2002年,當地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人數將突破8000人,佔該市待就業總人數的40%。380餘萬元的花費,很難緩解社會就業壓力。
解決就業的根本辦法,應讓下崗人員提高市場競爭力,由政府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而為了下崗職工成功再就業,專門另設工作崗位,就失去了幫扶就業的本意。
雲南大學任新民教授是《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難點分析》的作者。他認為,在政府的良好動機下面,其實『暗流湧動』。比如,政府從哪裡籌集購買崗位的資金?到哪裡去買崗位?買什麼樣的崗位?買崗位的錢最後會流到哪裡?買了多少怎樣界定?崗位怎樣分配?分配了人家瞧不上怎麼辦?是不是必須買?用工單位挺得了多久……在一個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的地區,這樣的做法很難行得通。
任教授說,加入世貿組織之後,政府的職能是營造一個體制平臺,而不是直接參與崗位安排。在就業問題上,應該瞄准建設一個通暢全國的的勞動信息網絡,讓就業市場在這個條件下發揮它神奇的作用。
可惜,在記者與當地勞動就業部門的多次接觸中,始終沒有看到380餘萬元購買公益性崗位的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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