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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我國對中藥保健品的整頓工作正在加緊進行,到目前為止,已撤銷了1959個中藥保健藥品的批准文號,有關部門目前正在加快審評工作,對符合標准的中藥保健藥品,上昇為國家藥品標准。根據有關規定,沒有完成地方標准上昇為國家藥品標准的中藥保健藥品,在2002年12月1日以前仍可繼續生產,2004年1月1日以後,所有中藥保健藥品將不允許在市場上流通。
近年來,保健藥品在國際市場引起普遍關注,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中藥保健藥品,保健藥品出口量日益增加。另外,隨著廣大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保健的期望越來越高,對保健藥品的需求日益增加,致使保健藥品發展十分迅猛。據1998年不完全統計,全國批准的保健藥品有3387種,有1600多個藥廠和513個專門的保健藥品廠生產保健藥品,劑型達20多種。
為整頓規范醫藥市場,國務院在1996年14號文件《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整頓和規范藥品生產經營秩序加強藥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暫停保健藥品審批,隨後衛生部據此發出通知,限定1996年5月25日停止保健藥品審批。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建以後,將中藥保健藥品整頓工作提上了議事日程,並於2000年啟動了保健藥品3年整頓工作,明確規定了保健藥品整頓的最後期限。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分別發布了《關於撤銷中藥保健藥品批准文號的公告》(第1、2、3號),公告撤銷了1959個中藥保健藥品的批准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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