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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首批6人狀告『股市黑嘴』案近日審結。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蠱惑股民的上海市鑫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返還不義之財。
去年年初,上海市鑫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投資股票證券業務,在其散發的『招收高級會員廣告』中宣稱:本公司金融證券投資部目前證券投資規模發展到10億元,高級會員5萬名,保證向會員推薦的股票季度收益達到50%左右,會員在服務協議有效期內如未能達到指定目標及造成虧損的,公司在協議期滿後5個工作日內賠償虧損部分,並退還信息服務指導費。
如此包賺不賠的投資使6位原告怦然心動。『鑫健』公司接待人員還向會員出示了推薦的股票記錄,6位原告隨即簽約並繳納了9000元信息服務指導費。
事後,6位原告多次收到了『鑫健』公司推薦股票的電話,並按指導購買大量股票。但是,所買股票一路下滑,有輸無贏。他們前去交涉,得到的回答卻是:本公司向客戶提供的是跟莊操盤技術培訓,你技術沒到家,責任自負。言下之意便是不認帳。6人不得已走上了維權這條路。向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訴狀。
據一、二審法院調查結果,『鑫健』公司,注冊資本金僅50萬元人民幣,既無證券諮詢服務的經營范圍,也未設立金融證券投資部,其宣稱的『證券投資規模10億元,高級會員5萬名』純屬無稽之談。
去年初,股市走牛,注冊於松江地區的『鑫健』公司按捺不住投機心理,打起了證券諮詢的主意,而且『開口驚天』致使6位原告成了受害人。原告之一方某說,他在付出9000元人民幣後,雖多次收到『鑫健』公司推薦股票的電話,但照單買後,有輸無贏,血本無歸。原告之一夏某訴說她在收到『向學員送紅包』的股票推薦電話後,先後照單買入3只股票,虧損人民幣共達2.5萬元。前往該公司交涉多次均未果,不得已提起了訴訟。
法院在終審判決中指出:被告『鑫健』公司在廣告中肆意渲染、誇張,並向客戶作出極具誘惑力的保證,致使對方遭受蒙蔽與之簽約,此行為極大地破壞了證券市場的秩序。6位原告是在受到欺詐的情況下,纔與被告簽訂了股票信息服務合同。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無效。准許原告撤銷所簽合同的要求,被告應如數返還非法所得,並承擔全部的案件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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