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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7日,對百餘名與北京聖華佳花木種植場有代種合同的農民來說,是一個黯淡的日子,因為在這一天他們得知,按合同約定該回收的他們的蘆薈苗很難回收了。農民耿振明說,公司法人代表不見了,公司的辦公地點也被貼上了『招租』的廣告。而在此之前就有種種跡象表明,他們被騙了。
根據到場農民提供的數據初步估算,大約有幾百名農民掉進了這個坑人的『圈套』中。更有知情者透露,此事只揭開了冰山一角,懷柔等郊縣有許多同樣的事件。
1 公司莫名無影無蹤
耿振明心酸地說:『早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我就不會做這個發財夢了!』
2月27日,到場農民給記者提供的數據是13840棵蘆薈種苗。有人說,實際公司發放的遠不止這麼多棵,還有不少農民被蒙在了鼓裡。
事情還得從去年說起。2001年6月27日,老耿與北京聖華佳花木種植場簽訂了《代種植回收合同》。該合同稱:甲方(種植場)向乙方(農民)提供蘆薈母苗,每棵母苗由乙方向甲方交200元押金,雙方簽訂三年代種植回收合同。合同期滿,甲方收回蘆薈母苗,並按回收母苗的棵數退還押金……甲方回收由其提供的母苗直接滋生出的小苗,回收的小苗每株須高達30厘米以上(含30厘米),以每株50元回收,現金結算。
在一張蓋有『北京聖華佳花木種植場』公章的蘆薈種植發放單上寫著:今發放蘆薈種植戶耿振明中華蘆薈母苗1200株,籽苗6000株。
老耿說,自己簽訂合同時預付了蘆薈母苗押金7.8萬元,餘款則准備在回收小苗時扣除。但是,小苗還沒來得及回收,聖華佳公司法人代表卻突然不見了,公司租的房子也打出了『招租』的招牌。
小苗一天天長高,老耿開始催著公司來人回收種苗。他說:『到今年1月5日,我沒少打電話催人來回收小苗,平均每星期打兩個電話,但公司始終以各種理由推托。』
2月5日,聖華公司的周秀榮帶車來到了位於順義小麗營村的老耿家。老耿說:『當時實際上有6000多棵蘆薈達到合同30厘米標准可以回收,但種植場只收了240棵,並且沒有付現金。』在公司答應第二天繼續過來回收小苗的情況下,公司將240棵蘆薈小苗運走。讓老耿沒有想到的是,第二天公司卻沒人來了。
2 回收有變遇『劫案』
2月8日,老耿沈不住氣了,來到了公司。當天上午,公司准備去另一家回收小苗,老耿沒辦法,只好堵住了負責回收小苗的小組長周秀榮和公司的另一名工作人員,並強烈要求他們上門回收種苗。整整一天,老耿跟緊了公司人員,他們上哪,老耿就去哪。到了晚上12點,公司外面冷得厲害,周秀榮等人當晚無奈就宿老耿家。
2月9日,老耿等人又來到了公司。但在下午時卻發生了一起讓老耿現在都後悔的『劫案』。
『我不該讓他們帶走周秀榮。』老耿說,『下午四五點鍾,來了輛面包,在我們還沒回過神的情況下,帶走了周秀榮和另一名公司人員。』老耿立即報警,110截住了面包車。而面包司機說:『他們沒走出500米就換車了。』一個小時後,周秀榮的丈夫托人送來了5000元,並讓老耿不要再『糾纏』此事。而事實上,按合同上的回收價格算,老耿的6000株蘆薈能夠得到30萬元回收款,周秀榮還是賺了。
一個讓老耿焦急等待的漫長春節過去了。老耿還懷抱著最後一絲希望。
2月27日,老耿再次來到了公司,也就在這一天,和老耿一同的蘆薈種植戶將法人代表董建國的妹妹,也就是公司的會計董建華的家團團圍住。農民要求董建華給他們一個交待,董只給予『董建國不知道到哪裡去了』的答復。
頗令人回味的是,董建國讀小學的小孩也在這學期轉學了。
3 受坑農民共訴原委
高淑安與公司於6月21日簽訂了200棵種苗的合同,共交預付款2萬元。
孫翠珍在去年9月3日也從公司拿走了200棵蘆薈種苗,原本想脫貧致富的她,如今丈夫在得知此事後也要與她離婚。孫說:『我還花了500元租了個大棚,現在我的眼淚都快流乾了!誰會想到出現這種事。』
梁大爺拉住了記者的衣襟,兩行渾濁的淚水奪眶而出。梁大爺一家六口人,在去年的8月31日從公司代養了150株母苗,預付種苗款1.5萬元。全家將希望都寄托在這上面了。梁的兒媳告訴記者:『老爺子起早貪黑的,卻沒想到是如此結局。』
宋述元是懷柔鎮張長各村村民。在去年6月14日向公司預付3.5萬元之後,領回了350棵種苗,日夜守在大棚裡,期盼著苗能早一點回收。10月21日公司第一次來人上門收苗,收了221棵。11月15日,公司周秀榮又來收了300棵。
記者於2002年2月27日來到了懷柔張長各村,在村民宋述元種植蘆薈的大棚內看到,綠油油的蘆薈讓人心疼,大多都到了合同規定回收30厘米的標准。宋述元說,這種代種的嬌貴蘆薈苗還只能在大棚裡生長。光是大棚就花去了不少錢,有的家裡沒大棚的還花錢租了大棚。
『他們在回收苗時都沒付現金給我們,因為回收時他們要扣除沒交清的押金。』宋說。向記者反映問題的幾十位農民異口同聲地告訴記者,他們從未接到公司付給他們的小苗代養費。
4 公司原是一家人開
懷柔工商分局檔案科顯示,北京聖華佳花木公司是一個個人獨資企業。該公司在2001年取得營業執照。該公司注冊法人代表為董建國,注冊資金為6萬元,其經營范圍為:種植、銷售花卉、蘆薈。該企業住所為北京懷柔縣於家園二區甲5號樓102。在檔案裡有一份2001年6月1日董的租房協議書。2001年該企業聘請了董建華和孫鳳娟分別為會計和出納,有效期從2001年6月1日到2004年6月1日。
2001年11月22日,公司進行了股權轉讓。股權協議上寫著:董建國同意將投資款6萬元興建的北京聖華佳花木種植場全部轉讓給周秀霞;周秀霞同意接收董投資的種植場,接收後北京聖華佳種植場的一切債權、債務由周秀霞一人承擔。
讓人不明白的是,周秀霞與董建國是一對夫妻。而會計董建華則是公司法人代表的妹妹,公司另一負責人周秀榮則與周秀霞是姐妹關系。他們在股權轉讓上做了什麼文章,沒人知道。
5 農戶無處訴苦
懷柔工商分局合同科的支科長在拿到合同時說:『這是一份無效合同,它不符合統一的合同文本形式。』
公司會計則表示不接受記者的采訪。
有不少受害農民說,他們曾向經偵大隊反映過,懷柔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田隊長說,這種事現在很多,但是他不想對此發表任何意見。記者在桌面上看到不少反映此類事件的材料。田隊長說,他們經偵大隊一般都建議農民上法院去起訴。
到了法院怎麼樣呢?到過法院的農民劉女士告訴記者,法院不受理他們的案子,因為法院說很難對此事件定性。
而農民們除了等待還能是什麼呢?
之後,農民們用自己一貫也是僅有的辦法群聚懷柔縣政府。記者獲悉,懷柔縣政府正在處理此事。
背景資料:蘆薈
蘆薈是一種熱帶旱生的陽生草本植物,富含160多種化學成分,被聯合國糧農組織確定為『世界上最有開發前途的植物新資源』,繼西方國家蘆薈產業熱潮興起,我國蘆薈產業的發展正在逐步昇溫。目前,在我國蘆薈被廣泛應用於『醫療、保健、美容、食品、化妝品』等領域,以蘆薈原料為基礎的蘆薈制品成為眾多企業的生產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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