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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擴大下崗職工再就業渠道,是今年"兩會"的一個熱點,許多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同聲齊呼全社會來關注貧困人口的生存狀況。來自內蒙古的人大代表孔令宏在說到有的下崗職工偷豬飼料充飢及賣血供兒女上學時,禁不住落下了熱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計,2000年一季度全國下崗職工總數為2137.6萬人,到2002年6月,有近900萬下崗職工要與原企業徹底脫鉤,不少特困職工難以走出再就業中心,將要面臨斷糧威脅。
下崗職工難出就業中心有隱情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對10城市所作抽樣調查顯示,進中心的下崗職工中76%不願出中心,62%要求再就業協議期滿後仍回原企業工作,有36%的下崗職工未主動尋找工作。
全國政協委員、民革哈爾濱市委員會委員姚建亭向記者分析了其中原因。
一是,內債難還,職工不同意出中心。中國國民經濟研究所對10個城市的抽樣調查顯示,57%的下崗職工與原企業存在債務關系,人均債務總額達3624元。其中,欠發工資的人數佔33.3%,人均3067元;拖欠集資款的人數佔14.8%,人均拖欠2490元;拖欠醫藥費的人數佔27%,人均拖欠1361元;欠繳社會保險費的人數佔20.6%。職工與企業脫鉤所需的人均經濟補償金為5000元,而大多數下崗職工集中在困難企業,企業無力補償。
姚建亭委員對記者說,哈爾濱市各企業拖欠下崗職工的內債多達6億元,欠養老及失業保險金1.56億元。以哈爾濱毛紡織廠為例,該廠有85.3%的下崗職工共2641人進入了再就業中心,如果全部解除勞動關系,需要資金1882萬元。其中需償還職工債務791萬元,需補交養老失業保險金361萬元,解除關系經濟補償金730萬元,目前企業根本無力償還,職工不同意離開中心。
二是,社會保障能力差,職工不願意出中心。一方面,按現行規定,職工與企業脫鉤後無法繼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下崗職工一旦走出中心,失業保險難以維系。國家勞動保障部統計,全國失業保險覆蓋率僅為73%,而且這只是有勞動關系的統計數字。另一方面,貧困人口的就醫問題還沒有提上議事日程,有的地方雖出臺了一些救助措施,但覆蓋面小,金額太低,手續繁雜,許多下崗職工根本就看不起病。
三是,再就業實在太難,職工怕出中心。據國家勞動保障部統計,目前我國失業率高達4.5%,而下崗職工再就業率還不到10%。一方面,我國正處於經濟結構調整期,勞動力嚴重過剩,改制企業用工裁員的多,錄用的少。另一方面,不少民營企業用工流動性大,不少職工只能在上崗與下崗間痛苦掙紮。再者,下崗職工本身客觀素質造成再就業難。據國家勞動保障部調查,下崗職工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初中及以下的佔48.6%;年齡偏大,35-45歲佔47%,45歲以上佔23.2%;技術能力較低,初級技工及沒有技術等級的佔60%;一線生產業務人員居多,佔62.8%。
姚建亭委員指出,許多下崗職工確實難找到工作,生活也難以有保障。
多種措施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
全國政協呂傳贊委員呼吁,制定與勞動法配套的社會保障法、勞動合同法、工資法,盡快形成依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新格局是目前當務之急。
其次,政府應加大投入,廣開籌資渠道,確保基本生活費及脫鉤補償金足額發放。全國政協姚建亭委員告訴記者,拖欠職工的各種費用可采取資產變現,衝減職工購房款,折資入股,債權轉股權等辦法來償還;脫鉤補償金可采用先保障後結算的辦法,政府應先投入資金進行確保。姚建亭說,在哈爾濱,2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實在太低,應當重新界定低收入人群維持生存的基本費用。
第三,盡快完善社保體系,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全國政協王大明委員提出,要建立面向貧困家庭的社會救助體系,如臨時救濟、廉租住房、學雜費減免、助學金、獎學金、半價病床等。全國政協嚴堯卿委員建議,要加強對養老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事業救濟基金管理和經營,使之不斷增值,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第四,不斷調整經濟結構,廣開就業門路。朱鎔基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對弱勢群體應給予特殊的就業援助,不僅要加強引導和扶助,而且要加強規范和管理。全國政協倪豪梅委員說,在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中,兼顧勞動密集、資本密集、技術密集產業和企業的協調發展及合理布局。李永海委員提出,要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促進下崗職工再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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