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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拓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渠道,是當前許多城市面臨的一個共同課題。為此,出席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史予可等30多位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允許條件較成熟的廣州、深圳進行城市建設債券發行試點,滿足迅猛發展的城市投資需求。
據介紹,城市建設債券是由地方政府或其授權代理機構發行的有價證券,所籌集資金用於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代表們在議案中提出,廣州、深圳作為廣東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兩個中心城市,已經具備了一些發行城市建設債券的條件:一是經濟發展水平高,綜合經濟實力在全國大城市中名列前茅;二是已積累了一些發行城市建設債券的經驗;三是廣州、深圳『十五』期間城建投資將分別達800億元和1200億元。由於這兩個城市建設融資渠道目前主要以財政投資和銀行貸款為主,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城建投資需求,發展新的融資工具已非常迫切,代表們建議國家允許廣州、深圳進行城市建設債券發行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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