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繼獲得地方證券監管部門的積極回應後,本報推出的『記者能否采訪股東大會』系列討論又受到了中國證監會的重視。中國證監會有關人士日前表示,監管部門正在對《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進行重新修訂,新的規范意見將對新聞記者采訪股東大會的權利做出明確規定。
證監會有關人士指出,雖然現行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對記者能否采訪股東大會並沒有規定,但作為公眾公司的上市公司應盡量提高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方的監督,包括媒體的輿論監督。中國證監會正在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使之進一步細化和明確,其中對新聞記者的采訪問題也將做出明確規定。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是中國證監會於1998年2月頒布的,2000年5月又對其做了修訂。這一部門規章是指導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規范性文件。
在成熟證券市場上,記者采訪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許多上市公司甚至主動邀請媒體前來參會。股東大會是不是對新聞媒體開放不僅是中小投資者公平獲取信息的根本保證,也是上市公司增強公信力的一個重要途徑。
2月6日,濟南輕騎公司將采訪其股東大會的記者驅逐出會場的消息見報後,本報接到數以百計的來電、來函和來訪。中小投資者普遍對這種行為表示震驚和憤慨,認為新聞報道是他們的重要信息來源,投資者的知情權不容侵犯,信息渠道不能堵塞。專家、學者們認為,上市公司是公眾公司,其股東大會應允許記者采訪,拒絕采訪的做法不僅損害了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而且削弱了公司自身的公信力,長此以往,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健康規范發展。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