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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越來越多的工商資本開始了參與農業產業化的探索,但有關調查表明,目前並不寬松的政策環正影響著民營企業的投資熱情。
據不完全統計,浙江省至2000年底有3460多家工商企業(其中絕大多數是民營企業)參與農業產業化開發,累計投資額達106億元。去年上半年的統計表明,全省工商企業又新增投資34億元於農業開發。這在全國各省市民營企業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無論是參與的企業數量,還是投資額度都是走在前列的。
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會長紐守章主持的這項調查說,雖然民營企業參與農業產業化發展潛力巨大,但形勢不容樂觀。作為新生事物,它本身固然有許多尚待規范的地方,但客觀政策環境仍不寬松,束縛了民營企業的投資積極性。
據調查,投資農業的民營企業呼聲最強烈的是,農產品加工企業稅收重,主要是實際增值稅率比一般加工企業要高。一些民營企業反映,經加工後仍屬農產品的增值稅率為13%,加工後改變了農產品的形狀或包裝的增值稅率為17%,由於農產品加工企業面向千家萬戶,農產品收購環節的增值稅率統一規定為10%,而絕大多數農產品加工後都改變了形狀或需要更換包裝,因此,農產品加工的增值稅率大都高於一般產品加工的實際增值稅率3%-4%。
此外,一些地方農林特產稅由於稅務部門難以向分散的農戶收繳,就向農產品收購企業收繳,這進一步增加了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稅負。
調查還表明,由於投資農業的民營企業規模一般都偏小,要擴大生產,還經常面臨資金缺乏的困境。比如,一些從事種養的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需要抵押擔保,但由於大部分企業是征地少、租賃多、廠房建設無產權證、『活口』無法抵押等因素影響,使得企業貸款很難,甚至有時受自然災害、市場波動等影響,使經營陷入困境。
農業企業還面臨一種特殊情況:由於必須以現金形式支付給農民,大多數農產品因季節影響,一般是一次性收購,全年生產加工,收購時資金需求量大;而資金的回收要全年銷售完畢纔能周轉,導致周轉期長,流動資金壓力非常大。
據了解,盡管浙江各地,如寧波、湖州、慈溪、餘姚、餘杭、義烏等地都出臺了一些鼓勵、扶持政策,但由於執行不到位,使得許多民企並沒有享受到如扶持基金、低息或無息貸款等優惠,只有少數龍頭企業享有一些優惠政策。
調查報告指出,農業用電問題也是不少民企反映的熱點。據悉,一些投資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產品加工等用電較多項目的民企,沒有享受到農業用電的優惠價。一位企業主告訴有關部門,用於灌溉、脫粒的農業用電為0.50元/度,而他的企業用於農業項目開發的電價卻高達0.80元/度。餘姚一家企業反映,原先農業企業用電只要0.35元/度,因為省裡統一用電價格後,反而需要0.708元/度。
浙江的一些農業專家指出,中國入世後,農業面臨發達國家嚴峻的挑戰。農業企業同工業企業不同,它在承擔市場風險的同時,還受自然災害等因素的雙重制約。在發達國家,政府采取了多種措施保護、扶持農業。因此,我國應制訂切實可行的政策,優化改善農業企業的投資環境,推進民企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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