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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王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海王金樽』從今天起在湖南被暫停銷售。湖南省衛生監督所有關負責人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非保健食品,『海王金樽』在宣傳過程中誇大其詞,不但違反國家有關法律,還嚴重誤導了消費者。
湖南省衛生監督所市場監督科科長曹朝暉介紹,按照國家批准文號,『海王金樽』只是一般食品,並非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保健功能食品,不具備經過國家批准的保健功能。此外,該產品在湖南地區的銷售宣傳過程中,廣告語有意對消費者進行了誤導。
『比如「要乾更要肝」的廣告語對消費者明顯暗示產品有護肝功能,此外,在報紙的廣告語中還直接刊登「請過年准備15個肝或者一盒海王金樽」,直接向消費者宣傳此產品有護肝作用。』曹朝暉解釋說,『這樣的宣傳嚴重違背了國家有關規定。』
據介紹,湖南省衛生監督所在2001年便向深圳海王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辦事處下發了禁止播發違規廣告的通知,但直至2002年2月28日,該公司還在部分媒體繼續播發、刊登廣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湖南省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昨天對包括『海王金樽』在內的一批違規宣傳醫療術語和療效的食品進行突擊檢查,並責令這些違規產品暫停在湖南地區的銷售。
據了解,除『海王金樽』外,江西南昌桑海制藥廠生產的鐵鋅氨基酸口服液,四川同欣保健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童鋅口服液、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康復快』系列食品也在此次查處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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